是的,长时期形成的民俗文化,确是在不断传承中显出稳定性,不过,这种稳定性也是相对的,民俗在历史传承中不可避免地会适应不同环境作出相应的变化。所谓“风俗当随时代”,这表明推陈出新的变异,是保存和发展民俗文化所不可缺少的。这是因为,民俗中有良俗,也有恶俗,还有不再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陈俗。对良俗要大力传承发展,对恶俗要变革废除,而对放鞭炮这样的陈俗,则当“笑着告别”。
拿放鞭炮来说,在农耕时代,这不仅寄寓着当时人们用以驱魔避邪的愿望,而且适应当时人口稀少、居住分散的状况,可以增添热闹喜庆气氛。如今城市里,人口集中,高楼林立,在这样的环境里大放爆竹烟花,危害太大,应予“告别”。如果留恋爆竹式的闹猛,可以运用其它方法来代替。实际上,春节中不少旧民俗都有变异,有些则已逐渐为新民俗所代替。比如,过去闭门守岁,如今不少人是旅游过年;过去多登门拜年,如今多微信电话拜年;过去多在家中吃年夜饭,如今有的则在饭店欢聚; 过去向孩子发压岁钱,如今还有人向老人送压岁钱。此外,还新出了“春晚”这类新民俗。不放鞭炮,欢庆的“年味”并不会“清汤寡水”。
不仅是节日民俗,其它方面的习俗也都是在推陈出新中向前发展。拿缠足习俗来说,古来曾是汉族妇女的必备风俗,但因其摧残人体人性,属一种陋俗,是民俗中的糟粕,自清代以后,遂逐渐被历史说“不”,被淘汰出局了。再如一些礼仪民俗,比如烟草被发现后,初始吸烟是一种时尚,向别人敬烟被看作是一种礼节,但随着烟草有危害越来越被认识,人们就不再以敬烟为礼了。在西方,决斗这一形式曾是礼貌规则中的终极惩罚手段,也曾是最有特色的礼貌规则之一,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它在二战后就基本消失了。这些都说明,习俗随着历史的发展、社会和生产方式的进步、生活方式的改变,在传承中是有变异的。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世事在传承中是免不了变异的,民俗文化的发展在“相似”的延续中也总是杂有“不同”。民俗学家钟敬文主编的《民俗学概论》指出:“变异实际是民俗文化机能的自身调适,也是民俗文化生命力所在。没有变异性的民俗文化是不存在的。”因此,节日民俗也总是在绵延中不断革故鼎新,激浊扬清。对旨在发扬良俗,摒弃恶俗、陋俗、陈俗的移风易俗活动,理当赞同支持。
当然,移风易俗要充分尊重民意,不可任性妄为。对于禁放烟花爆竹,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上海两会上,就有代表委员提出相关议案提案。考虑到当时还只是反映部分市民的要求,并未立即实行。此后,随着赞同禁放的市民不断增多,开始实行“限放”,其范围逐渐扩大。到了去年,有关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市民都赞同“禁放”,由此上海作出了外环内“禁放”的立法。这一“禁放令”是有民意基础的。少数市民可能一时还难以割舍烟花爆竹之情,但还是应遵法而行,慢慢就会适应了。
更何况,为保留爆竹烟花的声响和光电所带来的热闹和喜庆,又免去它的烟尘和爆炸所带来的危害,据说上海有关方面正考虑利用现代技术提供电子鞭炮,保持节日的欢乐气氛。这样的推陈出新,就能使放鞭炮这一民俗在变异中得到吻合现代生活的发展。所以,对于放鞭炮这一陈俗,不妨一笑而别吧。
(本文转自2月7日解放日报 编辑邮箱 shguancha@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