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今年以来,公安经侦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全市500余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组织开展了3次联合清查,共发现50余条制售伪劣电动自行车的违法线索。公安经侦部门对其中的生产或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涉嫌生产或销售伪劣产品罪的16起案件予以刑事打击,共依法查扣伪劣电动自行车1000余辆、“三无”电池1700余块,涉案金额1700余万元。
4月12日,闵行警方成功侦破一起涉嫌生产伪劣电动自行车后对外出租牟利的案件,抓获宋某和曲某两名犯罪嫌疑人。据办案机关介绍,两人在经营电动自行车出租业务的过程中,私自将电动自行车48V电池非法改装为60V电池后,以每月每辆200元的价格对外出租。为了逃避责任,两人在明知改装行为违法的情况下,特意在租赁合同中注明“由于使用60V电池造成的查扣责任由承租方承担”这一无效条款。目前,警方已对犯罪嫌疑人宋某、曲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公安经侦部门介绍,从已侦案件来看,不法分子主要通过三种方式非法牟利。一是违规生产加工“三无”电池。在未获得任何生产加工许可,且未经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的情况下,不法分子自购原材料,经简易串联、粗陋封装后,自制高功率高容量的“三无”电池,这些电池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引发短路、自燃等风险。
二是为已购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电池。部分商家为赚取更多利润,在电动自行车电池以旧换新业务中,提供大容量大功率电池改装服务,收取改装费用获利。
三是非法改装自营电动自行车对外销售、租赁。一些商家为了满足客户增加续航里程、提高车速、加大载货量的需求,将原装电池更换为60V、72V的大功率大容量电池,并对车辆的限速控制器等装置改装后对外销售或租赁,同样存在安全隐患。
打击和查处制售伪劣电动自行车犯罪,是上海公安机关 “砺剑2024”专项整治清查行动的重要内容。行动以来,全市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报警类警情和违法犯罪案件接报数同比分别下降0.6%和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