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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四个人人”城市治理共同体,可以从三大路径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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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熊竞 2024-01-16 06:30
摘要:以城市基层治理共同体为基础,以城市安全治理共同体为目标,以城市技术治理共同体为手段。

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上海考察时强调,要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城市治理现代化,构建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体。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构建城市治理共同体,要以城市基层治理共同体为基础,以城市安全治理共同体为目标,以城市技术治理共同体为手段。

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构建城市治理共同体,是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的重要方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历经40余年高速城镇化进程,特别是随着2011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50%,城市凭借其强大的集聚和规模效应,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了经济发动机、社会稳定器、政治压舱石的重要作用。然而,城市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难免产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等问题,出现人口膨胀、交通拥堵、环境污染、治安问题等一系列“城市病”。

西方城市理论试图通过各种城市规划理念来引导城市趋利避害,提出了田园城市、光辉城市、拼贴城市、紧凑城市、多中心城市、韧性城市等理念,但资本主义的固有属性,使其难以兼顾城市的效率与公平问题。从中国特色城市理论体系来看,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的人民性,深刻回答了城市建设发展依靠谁、为了谁的根本问题,深刻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城市、怎样建设城市的重大命题,旨在构建一个发展红利由全体市民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体,为新时代人民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进入新时代,构建城市治理共同体无疑是我国进一步推进城市化、实现城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从城市有机体、生命体理论来看,我国现代城市正处于由“幼年”走向“中青年”的成熟阶段,城市多元主体共同协作、相互联系,自适应、可持续、自运行的机制正在形成。无论是破解当下诸多的“城市病”,还是顺应城市高质量发展趋势,都需要加快构建以智能化技术手段、基层化治理架构和系统化安全防控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治理共同体。

城市治理三大共同体建设的主要路径

以城市基层治理共同体为基础、城市安全治理共同体为目标、城市技术治理共同体为手段,支撑城市治理共同体的建设,必须首先梳理这三大共同体建设的核心目标、已有实践和优化路径。

(一)城市基层治理共同体建设路径

规范化的城市治理共同体,核心在于推进基层共治,在基层形成一个重心下移、“权责利”相结合、人民参与积极性与规范性相统一的共同体建设机制。

在这方面,近年来各地做了不少探索,但也面临一些问题。例如,通过“街镇吹哨、部门报到”来“倒逼”上级条块部门协同,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但往往缺乏实质性举措;通过给予基层“建议、评议、参与、考核、综合管理”等五项权力来强化基层治理能力,在实践中存在透明度不高、形式单一等问题;通过视频会议等信息化手段缩减基层沟通成本,面临信息保密性、数据隐私性等挑战;通过“自主申报—逐级审核—上层验收”规避全局性政策在基层出现“一刀切”的情况,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操作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增设“中间层”、划小基本管理单元来探索基层治理精细化,可能产生过高行政成本。

上述实践探索,试图通过纵向权力配置来建立新型条块关系,在实际操作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挑战。未来建设城市基层治理共同体,一是要扎实推进基层全过程人民民主,引导社会力量的有序参与;二是要平衡好“统分”关系以激发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三是通过权能、数据、资源的重心下移,为基层治理减负、赋权和增能;四是通过“人民建言”“人民社区”“共治街区”等方式,强化基层治理共同体建设。

(二)城市技术治理共同体建设路径

智慧城市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强化政府、企业、社会的技术治理共同体建设,有助于更好发挥数智技术作用,补齐城市治理短板,破解城市数字化转型中信息孤岛、数字鸿沟、隐私保护、数据安全等难题。

就政府内部技术治理共同体建设而言,近年来通过建立“整合性、平台型”机构、引入“首席信息官”改革、以“信息化项目统一规范管理”等实践路径,取得了一定效果,但还存在相应问题。未来,需要建立更系统的标准、政策和法规,形成有效的内部数据交换机制。就政府、企业和社会的技术治理共同体建设而言,近年来通过强化包容审慎监管、示范区(企业、个人等)评选、公众开放日、制作“老年版”软件和公众号等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未来,建议巩固、优化和推广这些做法,进一步形成规范性文件。

(三)城市安全治理共同体建设路径

安全韧性是城市治理的底线,也是当前城市治理的核心落脚点。现代城市人口密度高、财富集中度高、国家安全核心集聚度高、关键系统耦合度高,面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宏观环境风险等各种类型的城市风险,单纯依靠形式上建立预案和风险点排查、出现突发事件后的运动式治理、自上而下的反复提醒等技术性治理,其边际效应难以实现质的提升。

因此,在城市安全治理共同体建设中,需要树立一种更长期系统、润物无声、以人为本的总体城市大安全观,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和教育,通过全面普及城市安全知识、提升居民和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重大突发事件后的复盘反思等,整体提升居民的安全韧性素养和城市的安全治理水平。

(作者为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副研究员、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院长助理)

栏目主编:王珍 文字编辑:周丹旎 题图来源:海沙尔 摄 图片编辑:曹立媛 编辑邮箱:shhgcsx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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