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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打工却成犯罪“帮凶”!涉案1.8亿跨境高利贷案,22人获刑

转自: 2026-08-13 17:30:00

来源 | 浦东检察

本想出国“淘金”

却沦为跨境犯罪的“帮凶”

近日,经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2名因受高薪诱骗出境、从事非法放贷活动的被告人被依法判刑。该案非法放贷金额高达1.8亿余元,受害者上万人。

面对跨境取证难、电子数据灭失等重重挑战,检察机关如何突破瓶颈,精准锁定犯罪事实,斩断这条伸向境内的“黑手”?

“霸道”贷款找上门?

“强制贷”团伙在境外落网

“您好,需要贷款吗?”

2024年6月,家住上海浦东的刘先生接到一条贷款推广短信,正巧手头紧,他点击链接下载了某借贷APP。刘先生尝试填写个人信息及贷款意向后,资金未经任何确认流程直接转入其银行卡。贷款周期仅7天,利息高达50%。刘先生察觉异常,当即选择还款。可风波并未就此平息,一段时间后,客服通知他,又一笔自动发放的借款已经逾期,催促他还本付息。这种“被贷款”的情况反复上演,刘先生前后损失2万余元。2024年10月,刘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

这一笔笔高利贷资金的源头,来自境外某度假村的一栋四层别墅,这里是一家境外犯罪团伙开办的借贷公司,员工们每人对着一台电脑、两部手机,分属“审核、客服、财务、支付”等岗位,搭建起完整的非法放贷产业链。该团伙部分员工为中国籍,被高薪诱骗出境,专门面向国内公民开展跨境高利放贷业务。窝点实行严苛的“997”工作制,员工每日早9点上班、晚9点下班,全年无休,工作、食宿、娱乐均被限制在别墅及度假村范围内,长期处于半封闭管控状态。

2025年1月,当地警方接到举报线索后对该犯罪团伙开展抓捕,后将梁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移交我国。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浦东新区检察院迅速依法介入,明确法律适用标准和证据收集方向,围绕放贷模式、资金流水、主观通谋等核心要点侦查取证。

突破境外取证瓶颈

厘清跨境放贷套路

因该案发生在境外,当地执法部门在取证程序、移交手续等方面与国内要求存在差异,承办检察官及时向公安机关制送《继续侦查提纲》,引导侦查人员组织犯罪嫌疑人对物证进行辨认、围绕境外扣押过程开展针对性讯问,确保境外证据依法可采。

同时,浦东新区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委托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运用技术手段恢复、提取了涉案公司的台账数据。随后,侦查人员对照台账,与遍布全国各地的借款人取得联系,调取银行、微信、支付宝等资金流水,制作笔录或电话记录,印证了涉案公司台账数据的真实性。

图片源于网络

经查,该团伙通过海量短信推送、网络广告投放等方式引流,诱导国内公民下载非法借贷APP。财务人员通过特定的聊天软件与被害人沟通贷款意向,并将信息转发给审核人员评估被害人还款能力,后由支付人员向被害人放款。涉案贷款普遍周期极短,大多仅有一周,周利率却高达40%至60%,以5000元本金为例,单次利息即可达到2500元左右。

在催收环节,该团伙更是套路百出。贷款到期后,对有意全额还款的借款人,以提额、降息、延长贷款周期为诱饵,诱导被害人仅偿还利息、保留本金,通过反复续贷持续收割利息;对无力还款的被害人,则引导其下载团伙旗下多款关联借贷APP,通过“以贷养贷、借东补西”的方式让被害人逐步债台高筑。

依法追捕“漏网之鱼”

斩断跨境金融黑灰产业链

检察官引导侦查人员对前、后端客服人员在共同犯罪中的主观明知、犯意联络及各自地位作用进行了针对性讯问取证。在证据面前,到案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了参与犯罪的过程。起初,他们都是被境外犯罪团伙以“高薪客服”为诱饵招募,由涉案贷款公司推荐的中介帮忙办理旅游签证出境务工。入职后,所有员工集中食宿、统一作案,长期参与非法放贷,对自身从事的业务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主观明知。

结合梁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供述,检察官梳理在案证据发现,另有10名同案犯仍滞留境外,浦东新区检察院立即开展侦查监督,引导公安机关追捕在逃同案犯。2025年6月,林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陆续到案。

全案22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严格复核确认了电子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通过大数据比对,将犯罪团伙的群聊记录与放贷台账信息精准匹配,筛选出涉案放贷账户,结合补充调取的借款人证言、涉案资金流水等客观证据,证实林某等人在任职期间,通过网络向我国境内公民发放高利贷款,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经审计,2024年5月至2025年1月期间,该境外公司非法放贷金额累计人民币1.8亿余元,非法放贷对象超万人。

检察官介绍:“根据法律法规,对于未经国家批准,在境外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不特定对象经常性发放实际年利率超过36%的高利贷款,情节严重的,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该案林某等22人作为员工,仅靠向公司申请的日常生活费获利,均属于从犯。”

2025年10月31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林某等22人提起公诉。同年11月26日,法院作出判决,判处林某等人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

“无论是贷款还是出境务工,都得擦亮眼睛。面对‘无抵押、秒放款、低门槛’的贷款广告,务必提高警惕;出境务工要认准正规渠道,需持有工作签证,切勿打黑工。”承办检察官表示,“结合该案办理经验,最近,我们与公安机关再次开展了深入交流,明确要进一步加强公检协作、拓宽线索渠道、固定境外证据、梳理资金流向,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外网络金融犯罪案件,守好老百姓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