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上观号 > > 文章详情

说案 | 虚构订单,公司老板编织百万投资陷阱......

转自: 2026-08-13 17:30:00

来源 | 金山检察

本该踏实谋生、诚信经营业务,周某某(化名)却心生贪念,亲手搭建起虚假的投资项目,用高额利润作为诱饵,骗取熟人巨额资金,最终在拆东补西的恶性循环中坠入犯罪深渊。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周某某提起公诉。

基本案情

“我有不少上下游渠道,能对接货源和买家,就是手头周转资金不够。”2022年8月,从事五金贸易生意的周某某偶然认识了郭女士。彼时的周某某只是一名二道贩子,注册了一家“皮包公司”,线上找供货商拿货,再转手卖给下游买家,赚取中间差价。

周某某向郭女士许诺了高额利润,短期高效回款,并表示由他负责线上对接货源、承接订单、跟进发货等全部经营环节,盈利之后双方五五分成,如果生意出现亏损,全部损失由周某某承担,两人遂达成投资约定。

合作初期,周某某将真真假假的业务混杂在一起,有真实业务订单的回款,也有小部分虚拟的订单用于压货、周转债务。靠着部分项目带来的收益,周某某逐渐打消郭女士心里的戒备,引诱她追加个人投资,鼓动郭女士身边亲友参与项目,陆续将多人钱款交由周某某打理。

2024年5月,周某某公司业务惨淡,货款资金周转困难,周某某日常应酬、私人开销居高不下,再加上多笔到期的投资本息集中兑付,他手里的流动资金彻底耗尽,资金链全面断裂,看着手机里郭女士发来的回款提醒消息,周某某内心慌乱不已。

不愿直面巨额债务的周某某,开始大量伪造订单稳住投资人。他制作格式完整的虚假订单,详细标注货品型号、采购数量、预估利润等内容,源源不断发给郭女士。同时,他还主动向郭女士抛出诱人条件:“你要是多拉投资,每一笔我给你2%的返点,也算你的额外收入。”

然而,此时的周某某早已没有真实业务支撑,彻底开启 “以新填旧”的恶性循环,新收取的投资款,一部分用来返还前期投资人本息,维系生意火爆、虚假经营的表象,剩下的钱则被他用来归还个人债务,以及各种生活、娱乐开销。

日复一日的拖延、编造借口,不断到期却无法兑付的回款,让郭女士和一众投资人渐渐心生怀疑,频繁向周某某索要本金,刚开始还能编造“客户延期回款”“新订单备货占用资金”等说辞搪塞。直到2025年2月,堆积如山的债务彻底无法掩盖,周某某再也编不出理由拖延,最终前往公安机关投案。

“我当时上网查过诈骗的量刑标准,得知涉案金额只要超过五十万了,可能是一个标准,就破罐子破摔了,反正缺口已经很大,公司和自己的债务太多了,不如再多拿些钱撑一阵子,说不定还有翻盘机会。”周某某到案后交代道。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截至案发,共计骗取钱款102万余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6年7月,经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检察官提醒

本案系典型的熟人之间的投资诈骗案件,极具迷惑性与警示性。市场经济风险无处不在,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稳赚不赔”的投资更要提高警惕。市民朋友们切勿轻信熟人推荐的所谓“内部生意”“小众投资项目”,盲目跟风理财,要保持清醒认知,提高风险甄别能力。同时,经营者遭遇企业困境、资金危机时,应当秉持诚信原则,通过协商还款、合法融资等正规途径解决问题,切勿铤而走险,以虚构事实、骗取资金的方式掩盖亏损,一时的贪心侥幸,终将换取法律的严惩,最终落得人财两空、身陷囹圄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