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废弃车辆
(机动车、非机动车)清理
倡议书
各位居民朋友:
为进一步维护我区停车秩序,消除公共区域安全隐患,释放停车空间,改善公共环境。即日起,全区各街镇将开展废弃车辆(机动车、非机动车)清理工作。
一、清理对象
1.长期停放在公共区域内的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特征,长期欠缴停车费、经多次联系拒不处理、明确弃管或无法联系车主,影响市容环境的废弃机动车;
2.长期停放在公共区域内的具有车身布满灰尘、锈迹斑斑、轮胎干瘪、电池缺损等明显特征,且无人认领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废弃非机动车。
二、温馨提示
1.规范停放,杜绝占用公共资源。公共区域、楼道、消防通道、绿化带、出入口等区域严禁停放废弃车辆。废弃车辆长期占用公共空间,不仅影响小区环境,还会堵塞消防通道、滋生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2.主动挪移,妥善处置私属车辆。居民个人名下仍有使用价值、暂时闲置的车辆,请及时挪至专属车位规范停放;确需报废、丢弃的车辆,请通过正规报废机构、回收渠道妥善处理,切勿随意丢弃、堆放。
3.积极配合,遵守法规民约。请广大居民理解、支持并配合车辆登记、信息排查和现场清理工作。
4.共建共享,维护美好家园。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需要全体居民共同维护,清理废弃车辆是优化人居环境、筑牢安全防线的重要举措,请各位居民理解支持、积极参与,共同打造干净、整洁、安全、畅通的宜居环境。
上海市金山区交通委员会
2026年8月2日
编辑:陈薇婷
责编:冯生丹、陈薇婷
审核:陈建军、洪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