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结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嫌疑人代某某打着虚拟币承兑商的幌子,暗中协助电信诈骗团伙转移赃款,最终受到法律惩处。

2025年10月,市民陈先生被陌生网友诱导参与所谓期货投资,对方引导他通过线下对接虚拟币承兑商、交付现金的方式完成平台充值。陈先生先后多次线下交钱充值,后续却发现投资平台无法登录,联系人也失联,陈先生才意识到被骗并报警。
警方根据线索锁定频繁参与现金交接的代某某,代某某随后主动投案。2026年1月,案件移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代某某在境外软件看到兼职信息,得知可为他人兑换虚拟币并赚取佣金,虽察觉异常,但仍受利益驱使来到上海,按照上家安排线下收取、转移被骗现金。他清楚自身仅负责钱款交接,并不了解资金真实去向。
结合作案方式、收益标准等相关证据,检察机关认定,代某某主观明知涉案资金为犯罪所得,仍协助转移赃款。2025年10月14日至17日,代某某先后转移两名被害人被骗资金共计29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考虑到代某某有自首、从犯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依法提出量刑建议。最终,法院判处代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九千元。
检察官提醒
远离宣称低门槛、高回报的兼职,警惕线下现金交易、虚拟币兑换类工作,此类行为极易沦为违法犯罪帮凶。同时,切勿轻信陌生人的投资推介,谨防虚拟币投资骗局,妥善保护个人财产,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
记者:张琦
编辑:陈攻
通讯员:阮婷
图片: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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