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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声音】浙江日报 | 汤蕴懿、王晓娟:国际科创中心与世界级产业集群的双向赋能

转自: 2026-06-15 21:24:32

本文刊载于2026年6月15日《浙江日报》第6版

提要:推动共建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与共育世界级产业集群协同发展,需要在供给侧构建高效协同的创新资源网络。同时,在需求侧打造开放统一的市场应用场景,从而形成前后衔接、双向发力的整体路径。

2026年度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以下简称座谈会)明确提出,“共建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促进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新提升”“共育世界级产业集群,锻造实体经济新优势”。将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拓展至长三角,意味着什么?共建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与共育世界级产业集群之间存在怎样的内在联系?在实践中又应通过何种路径实现二者协同发展?回答这些问题,不仅对理解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向纵深推进的逻辑至关重要,也为其他城市群及区域协同创新战略、产业联动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发展框架。

区域创新网络的多元联动

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通常被定义为区域内创新资源高度集聚、创新活动密集活跃、创新产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空间载体。传统意义上的中心往往指向单一城市,如硅谷以旧金山湾区为依托。上海经过多年建设,已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公开数据显示,2022年至2025年,上海市财政科技支出年均增幅超过20%,基础研究投入总体增长85%;三大先导产业(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总规模突破2万亿元,高技术产业产值突破9000亿元,占规上工业比重达22.2%。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指数2025》(GIHI2025)中,上海位列全球第10位,在“科学中心”“创新高地”和“开放与合作”方面优势显著,科研机构和国际链接能力突出。

然而,长三角创新体系的核心竞争力,更体现在差异化布局和区域协同创新格局上——上海在基础研究和金融支撑上具有优势,杭州在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领域领先,合肥在量子信息和前沿物理方面异军突起,南京、苏州、无锡在先进制造和生物医药领域形成特色。这种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区域协同格局,决定了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不能局限于上海一城单点发力、单兵突进,更为科学可行的发展路径,是构建“空间拓展、资源统筹、政策叠加、力量协同”的网络化创新体系。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长三角部分产业规模已位居全国乃至全球前列,但对照全球市场份额领先,拥有世界级龙头企业、产业链完整韧性、掌握技术标准话语权等世界级产业集群的标准,其竞争力仍然有待提高。

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路径

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历史机遇,统筹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抢占科技发展制高点,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这一要求对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世界级产业集群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在“策源”,即产出原创性、颠覆性成果;世界级产业集群重在“承载”,即将成果转化为全球竞争力。以共建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赋能长三角世界级产业集群建设,其本质正是创新链与产业链的“双向嵌入”。未来可通过完善赋能机制、构建差异化路径,推动共建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与共育世界级产业集群的协同发展。从实践层面看,这一协同发展过程需要在供给侧构建高效协同的创新资源网络,同时在需求侧打造开放统一的市场应用场景,形成前后衔接、双向发力的整体路径。

一方面,形成更为高效协同的创新资源合作网络。创新资源合作网络主要面向创新链前端的成果转化环节与中端的平台共享环节。通过跨区域整合基础研究设施、联合攻关载体和要素流动渠道,可以降低创新活动的交易成本与跨行政边界的协作成本。

基础研究网络化。座谈会指出,着力加强基础研究合作,支持长三角优势力量共同实施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基础研究网络化正成为驱动长三角科技创新能级跃升的核心引擎,其本质是从传统以单一城市或机构为重心的“单点集聚”模式,转向依托区域功能分工、设施共享与制度协同的“网络协同”新范式。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加速落地的背景下,国家实验室体系与大科学设施集群的一体化部署,使长三角初步构建起覆盖量子信息、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纳米科技等前沿领域的差异化创新矩阵,但上海光源、合肥同步辐射光源、超强超短激光装置等一批大科学设施的跨区域使用率仍然不足,要通过区域网络化布局,使分散的科研基础设施真正成为区域公共产品。

创新联合体制度化。座谈会指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以企业需求为牵引组织联合攻关计划。创新联合体制度化是实现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的重要路径,其核心在于突破传统产学研合作中“松散联结、短期导向、权责模糊”的瓶颈,构建起具有稳定组织形态、清晰治理结构和可持续运行机制的科技创新共同体。在共建框架下,跨区域高水平实验室及企业牵头联合攻关计划提供稳定经费、人员与知识产权规则,使创新联合体从“临时组队”转向“稳定协作”。下一步应重点推动创新联合体的法人化或半实体化运作,明确知识产权跨区域共享和收益分配机制。

要素流动加速化。座谈会指出,充分发挥长三角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功能,探索以共保体等保险机制强化科技保险风险保障。要素流动加速化正成为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世界级产业集群建设的核心引擎与关键标志,其内涵体现为资本、技术、人才、数据等创新要素在区域内的高频次、高效率、低成本跨域配置。可设立长三角联合科技创新券基金,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券全域通用、技术交易市场一体化、科学数据平台共享,显著降低跨区域创新成本。

治理模式机制化。长三角跨区域治理的最大特色在于已形成“三级运作”架构,但省级以下层面在规划对接、标准互认、数据共享、执法联动等关键环节仍依赖临时协调。未来亟须通过央地共建模式深化制度供给,强化科技部对区域创新共同体建设的系统性指导,建立以五年为周期的绩效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使跨区域协同从“行政推动”升格为“常规职能”,并通过加强制度型开放(如自贸区政策拓展)进一步强化协同的稳定性与可预期性。

另一方面,打造开放统一市场,以应用场景拉动技术迭代。

创新资源合作网络主要作用于供给端,而市场需求端的驱动作用同样不可或缺。长三角拥有全国最大的区域性统一市场,通过主动开放应用场景,可以将市场规模优势从产品流通环节延伸至技术迭代过程,使市场需求成为技术进步的现实推动力,进而为长三角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级产业集群提供持续支撑。

构建功能分异的创新分工体系。座谈会指出,以上海“五个中心”建设为牵引,发挥苏浙皖比较优势,进一步提升长三角区域创新能力、产业竞争力、发展能级。未来,上海可聚焦“从0到1”的策源与“从1到10”的熟化;苏锡常、宁波聚焦“从10到100”的产业化;杭州聚焦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应用生态;合肥聚焦前沿基础与未来产业。此外,还要推动创新分工制度化并配套利益分享机制,例如,可探索“研发在沪、生产在苏浙皖”的企业跨区域税收分成试点,以及GDP跨省核算调整机制,从制度上消除地方保护主义。

聚焦链式突破,围绕关键环节联合攻关。针对集成电路(大硅片设备、车规级MCU)、生物医药(高端仪器、核心耗材)、人工智能(国产算力芯片、算法框架)等“卡脖子”环节,依托创新联合体,采用“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机制,组织跨区域全链条协同攻关。同时,可以建立跨区域技术验证与互认机制,统一测试标准,降低创新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

推动场景开放,以市场规模换取技术迭代。通过场景开放,可以将区域统一市场的规模优势转化为技术成熟度的提升通道,使企业能够在更大范围内快速积累运行数据与用户反馈,从而缩短从产品定型到大规模应用的周期。长三角市场体量大、产业链完整。通过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牌照互认、城市大脑跨域复制、工业互联网平台跨域接入等政策,将统一市场转化为技术迭代的加速器,尤其适用于人工智能、车联网等具有网络效应和规模经济特征的领域。

面向“十五五”,三省一市要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大胆突破和尝试制度创新,联合攻坚关键技术,加速推进区域内要素流动,努力推进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世界级产业集群建设。这不仅是长三角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和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的重大历史机遇,更是其在服务国家科技自立自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大局中发挥不可替代战略支点作用的关键所在。

作者:汤蕴懿、王晓娟(上海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研究所)

来源:浙江日报

制作审核:院党委宣传部

(院科研成果传播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