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来,气温持续攀升,远香湖成为广大市民纳凉休憩的公共客厅和热门打卡地,然而,将这一景观湖当作“天然浴场”的野泳行为也随之进入高发期,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有市民认为,野泳亲近自然,自己水性好、经验足,不会有安全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溺水是世界非故意伤害死亡的第三大原因,据国家卫健委和公安部门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约有5.7万人死于溺水——平均每天156人,相当于每10分钟就有一人因水而亡。其中,野泳是造成意外的重要原因。水面看似平静,水下实则危机四伏:淤泥陷足、暗流卷拽、水草缠绕、温差抽筋,每一个隐患都可能瞬间夺命。近期,广西、福建、陕西等地先后发生野泳溺水事故,造成多名未成年人溺亡,令人痛惜。
有市民认为,远香湖水质清澈,适合游泳。然而,“看着清”不等于“适合游”,景观湖与正规游泳场所执行的是截然不同的两套标准。远香湖水体流动性有限,夏季高温下微生物繁殖迅速,水中可能潜藏着大肠杆菌、痢疾杆菌、诺如病毒、隐孢子虫等数十种病原体;湖底长期沉积的底泥一旦搅动,氨氮、总磷等污染物便会重新释放,多人同时下水更会使水质加速恶化。去年,温州一60岁男子野泳后感染钩端螺旋体高烧不退,广州一56岁男子野泳后感染钩端螺旋体致肾衰竭。这些都是“以身试水”付出的真实代价。
还有市民认为,远香湖是公开水域,“自己想游就游”。但公共场所的“公共”二字,意味着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个人下湖游泳的自由,不应以牺牲他人游览体验、破坏公共环境为代价。岸边散步的老人、嬉戏的儿童、驻足留影的游客,都有权享受一个安全、有序、美观的公共空间。野泳带来的水花四溅、赤膊喧哗,已然扰乱了正常的游览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
嘉定区拥有多家正规游泳场所,均配备持证救生员,水质达标、安全设施齐全,是消暑健身的安全选择。我们向广大市民发出诚挚倡议:选择正规游泳池进行游泳健身,远离远香湖等景观水域野泳。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让远香湖的美,停留在岸边欣赏的目光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