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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七天无理由退货”空子,拆封掉包手机获拘役

转自: 2026-06-14 15:51:05

本该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却成为了不法分子牟利的手段。日前,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陶某某网购贵重手机,利用特殊工具将手机包装盒拆封后复原,用模型机掉包真手机,凭借“包装完好”的假象实施诈骗。

2025年10月,网店店主吴先生报警称,店铺此前售出的一台三星手机,买家收货后发现竟是模型机。该手机发货时塑封完整,经查询设备序列号,确认真机早已被人掉包。

吴先生调取物流及仓库监控排查,发现这部手机此前曾被一名买家下单后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虽监控未拍到掉包画面,但结合时间线索,吴先生怀疑该买家使用特殊手法复原包装,以模型机调换了真机。警方据此锁定嫌疑人陶某某,并于同年11月将其抓获。2016年案件1月,案件移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查,陶某某因经济困难,在网上学习到拆封复原商品包装的方法后,购置工具反复练习。随后,陶某某多次在网购平台下单购买手机,收货后用模型机替换真机,复原包装伪装成全新状态,再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同时将真机变卖套现,所得钱款用于还债和日常消费。2025年9月至10月,陶某某先后作案3起,涉案金额3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陶某某虚构退货商品为正品的事实,致使商家误判并退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陶某某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并获得谅解,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陶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检察官指出,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规则,不能成为违法牟利的渠道。刻意伪造商品状态、骗取退款的行为,情节严重将触犯刑法。检察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切莫心存贪念、以身试法;商家接收退货时,除检查包装外,务必核对产品序列号等信息,必要时开机查验,谨防遭受损失。

记者:张琦

图片:图虫创意

编辑:陈攻

通讯员:阮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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