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动”的部署精神,进一步发挥数据出境管理清单作用,依据《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上海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上海市数据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地区(上海)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地区(上海)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2025版)》,现正式印发,请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使用负面清单。 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上海市数据局 2026年4月24日 附件: 1.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地区(上海)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 2.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地区(上海)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2025版) 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地区(上海)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实施指南(试行) 附件链接: https://www.shtec.org.cn/upload/fmqd.zip 点击文末“此处”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