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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网红景点红石咀被“圈地收费”?当地回应:已责令运营企业停止违规收费,立即整改!

转自:大皖+ 2026-04-24 09:56:52

012024年4月,肥东县长临河镇红石咀公园临湖区域被民企圈占收费,游客投诉后政府部门责令整改并退费。

02涉事企业由国企东城文传公司招商引入,擅自设围栏收露营费30元/人,违反公共资源不得私占收费的法律规定。

03律师指出该行为涉嫌违法,《民法典》明确公共岸线属全民共享,无授权、无公示、无票据收费民众可依法维权。

以上内容由传播大模型和DeepSeek生成,仅供参考

肥东县长临河镇红石咀公园是巢湖沿岸热门景点,是市民休闲露营、观赏日落的好去处。近日,多位市民投诉称,公园内一处临湖区域被企业用铁丝围栏圈占,违规收取入园费、露营人头费,引发游客对公共资源被侵占的质疑。记者实地调查并多方核实了解到,被投诉企业为当地一国企招商引进的民营企业,目前涉事违规收费行为已被责令整改。

读者投诉:

免费公园被“圈”起小园 湖边赏景要收费

近日,多名市民向本报反映,红石咀公园西侧一块临湖区域被人用铁丝网围起,设置收费门槛。

从一市民提供的几天前游玩时拍摄的视频可以看到,被人用围栏“圈”起来的位置是在巢湖边的一块区域,“圈内”打造了咖啡馆、木栈道、吊桥等设施,一年轻男子在门口放置二维码进行收费,上面显示“入园5元”。

该游客质疑对方收费是否合法时,男子回答称:“之前不收费是因为这里都是荒草,我们现在打造了景观,所以要收费。”

多名游客表示难以接受,认为红石咀公园是免费开放的公共公园,巢湖岸线、观景沙滩均属公共资源,企业无权擅自圈地收费。游客称,园区无正规价格公示,收费后不提供正式票据,属于违规收费。

记者调查:

现场仍存收费提示 搭帐篷按每人30元收费

4月21日,记者前往红石咀公园实地探访。在市民投诉的区域,可见铁丝网围合的空间,内有咖啡馆、休闲桌椅、木栈道等设施。当天阴雨天气,游客稀少,现场未有人值守收费,但区域内仍立有“游园须知”提示牌,写明:“只此红石,游园须知。本区域为商业经营区,入座需消费;露营搭帐篷收费30/人,也可以消费同等价位商品抵扣。”

门口小卖部工作人员表示,当前进园暂不收门票,但要进去露营需按每人30元收费,不限时长;若在咖啡店内消费满30元,可免此项费用。该工作人员称,投资方投入数百万元改造景观,所以要收费盈利,后续是要收门票的。

记者在一侧的标牌上看到了“入园收费”的字样,但是中间的数额已经被涂抹看不清楚。

记者注意到,该区域属于公园较好的观湖位置,湖边有沙滩区域,景色宜人。

部门回应:

接到多起投诉 已要求退还部分费用

针对此事,记者来到长临河镇政府,一工作人员拿出了一叠投诉材料。

据介绍,近期,有多名游客就此事进行了投诉。

“用铁丝网圈起来收费,谁允许收的?这些风景是市民共享的。”一市民投诉道。

“因为免费才过来游玩的,没想到观景台被围起来收费,每人要收20元。”另一市民投诉称。

“被两名男子要求付费,亲戚支付了70元才能进去,到底是哪个单位进行收费的?”该游客投诉反映,该园区并没有任何价格公示,怀疑是被违规收费。

针对投诉,长临河镇政府相关部门也找到了相关企业进行了处理。“我们要求运营方不能收取门票,要求立即整改,运营方也退还了部分费用。”该工作人员表示,针对搭帐篷“人头费”的问题,其目前还没有看到这些标牌,可能是最近才立的,“公园资源是大家共享的,所以对方收费肯定是不合理的,“但收费是否合法,我们作为基层单位也不是很清楚。”

该工作人员称,被投诉的运营企业是由肥东县一家国企——合肥东部新城文旅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城文传公司”)招商引进,具体情况可以向该公司了解。

已要求当事企业停止违规收费全面整改

4月22日下午,东城文传公司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园内咖啡店所在资产属于社区资产,是一处泵房,后为盘活闲置资产,由东城文传公司从社区租赁后,租给这家民营企业独立投资运营。“企业对泵房主体进行升级改造,就是现在看到的咖啡店。但红石咀公园是社会公共资源,是大众的,我们不允许企业圈地收人头费或采用门票制、会员制变相收费。我们允许的是,他们在咖啡厅销售咖啡、饮品收费,对露营装备等明码标价的服务类收费,而且要进行价格公示。”该负责人称,22日当天,他们到现场进行督查,目前已要求企业撤掉违规收费牌,不允许圈地,同时要求对员工进行培训,“我们招商协议里有明确规定,我们要求其限期整改,如果屡教不改或多次发生同类型问题,我们也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必要时联合镇行政执法部门上门督促整改。”

律师观点:

公共美景姓“公”不姓“私”

皖律通普法团、安徽时宪律师事务所胡文娟律师表示,合肥红石咀公园内,企业将公共巢湖岸线私自围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涉嫌违法。

依照《民法典》与风景名胜区相关法律,公园公共资源归全民共享,运营方可以合理增设配套设施开展经营,但不可圈占公共景观与公共区域进行收费。

此类收费行为既侵犯了公众享有公共空间的合法权益,同时违反价格相关法律,属于违规谋利。

运营方借公共资源盈利本身不合规,现已被相关部门责令整改停止收费。胡文娟律师提示,但凡无授权、无公示、无正规票据的收费行为,民众均可以拒绝并且依法投诉维权。公共资源归属大众,不得被私人私自占用谋利。

(安徽商报记者 张剑 许家权 实习生 张云泰)

责任编辑:张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