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沪台胞与上海居民享受社会医疗保障的同等待遇。
参加了上海基本医疗保险后,同时享有大病医疗保险,无需额外缴费。
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算,无需申请、无需垫付。
此外,已参加基本医保的台胞还可参加上海专设的城市定制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沪惠保”,用于报销基本医保目录外的个人自费医疗费用,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2026年度投保时间预计将5月左右开启,建议密切关注官方发布。
一
医保三类参保途径
1
在沪工作就业的台胞
●参保类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
●办理方式:单位统一办理
●缴费:单位+个人共同缴纳
●所需材料:台湾居民居住证等
2
灵活就业的台胞
●参保类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
●办理条件: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
●缴费:个人自行缴纳
●材料:台湾居民居住证等
3
未就业的台胞(学生、儿童、老人)
●参保类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
●办理条件:在沪居住+持台湾居民居住证
●缴费:个人缴费+政府补贴
●所需材料:台湾居民居住证等
二
咨询办理渠道
●热线: 021-12393(上海市医保咨询热线)
●线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随申办”APP或其微信/支付宝小程序。
●线下:就近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三
医保待遇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急诊+门诊大病+住院待遇。门急诊报销遵循“三段式”规则,先用个人账户、再自付一定金额,超过起付线按职退状态和医院级别设定不同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门急诊+住院待遇。门急诊报销遵循“两段式”规则,先个人自付一定金额,超过起付线按人员年龄和医院级别设定不同报销比例。台胞先进行基本医保报销,在个人自负的合规医疗费用后,大病保险报销60%;属于医疗救助对象的困难人员报销65%。最高支付限额:2026年度为40万元。
大病保险主要针对特定重疾:
基本病种:重症尿毒症透析、肾移植抗排异、恶性肿瘤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等。
学生/婴幼儿特定病种:血友病(在校大学生、中小学生及婴幼儿);再生障碍性贫血(仅限在校大学生)。
异地就医:
在外省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同样纳入保障范围。
四
报销流程
基本医保报销
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刷卡结算。
大病保险报销
●先办理“大病登记”
地点:大病定点医院/医保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材料:《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登记申请单》、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台胞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有效期:自2026年4月1日起,每次大病登记有效期为1年。到期或变更医疗机构需重新办理。
●费用报销
本地:登记后直接刷卡结算
异地: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和“异地门诊慢特病登记”。若未能直接结算,可全额自费并保管好所有票据,在费用发生后6个月内,回上海区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来源:上海市台办协调处、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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