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5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会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开展了上海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今年,我们推出“上海法院双先·凡人小事”特别专题,聚焦获评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展现他们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日常。敬请关注。

薛 妹
上海法院先进个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惠南人民法庭审判员

半年前,七十多岁的俞老伯站在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惠南人民法庭门口,手里攥着一份皱巴巴的申请书,来回踱了好几圈,最终,还是走了进去。
为了一纸“监护人”身份,这是他第二次来到人民法庭。
那天,承办法官薛妹接待了俞老伯:“你别急,慢慢说,遇到了什么问题?”一句询问,让俞老伯的心里话一下子涌了出来。
二十多年前,俞老伯的弟弟突发精神疾病,行为能力逐渐受限。父母离世后,照料的担子落在他一人肩上。然而,因为没有法定监护人身份,他在医院、银行等为弟弟办事时四处碰壁。
“人家问我,你是他什么人?我说是亲哥,可证明不了监护人身份,很多事儿也办不了。”俞老伯无奈说道。
几年前,俞老伯曾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弟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自己为监护人,可一听说司法鉴定费要三千多元,还有上门费、交通费,俞老伯打了退堂鼓。
去年夏天,弟弟病情加重,需要紧急住院,他想了又想,还是带着申请书,再次来到人民法庭。
听完来龙去脉,薛妹深受触动。对于身处困境的当事人来说,有时候被难住的不是法律本身,而是费用和流程。
“你别急,我们一起来想办法。”薛妹第一时间查阅政策,发现2024年上海曾出台文件,对法律援助对象的司法鉴定费用实行“免申即享”减免。初步来看,俞老伯符合条件,但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多项证明材料。老人听得直皱眉:“这些我真搞不来。”
考虑到俞老伯年事已高,薛妹主动扛起责任,逐条梳理所需材料,并主动联动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和辖区司法所,协调工作人员核实情况,率先在此类案件中引入法律援助。没多久,俞老伯就拿到了法律援助告知函,3750元的基础鉴定费全部予以减免。
“钱”的问题解决了,还要处理“跑”的问题。
由于俞老伯的弟弟行动不便,薛妹协调鉴定机构,把这起案件与邻村一起同类型案件合并,安排鉴定机构在同一天上门集中鉴定,如此一来,上门费和交通费也省下了。
鉴定那天,薛妹提前联系鉴定机构到俞先生弟弟所在的医院布置场地,全程在场,轻声安抚因第一次参与诉讼而情绪紧张的兄弟俩。一周后,鉴定报告出具:俞老伯的弟弟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随后,薛妹又把巡回法庭搬进了社区居委会。

庭审现场
旁听席上,坐满了村居代表、残联工作人员和附近的村民。庭审中,薛妹依法将“民事行为能力认定”与“监护人指定”程序合并审理,进一步压缩周期、提高效率。这次,法槌落下,俞老伯被依法指定为弟弟的监护人,困扰多年的身份难题终于画上句号。
庭后,薛妹细细叮嘱俞老伯监护职责和注意事项,并向居委发放了图文并茂的诉讼指南,为基层工作人员今后处理类似情况提供指引。“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成了这场巡回庭审的另一层意义。
在辖区内,俞老伯这样的情况还有不少:毛阿姨的儿子残疾证换新后,监护人身份未明确,办理事务处处受限;李阿姨想申请成为精神分裂症儿子的监护人,却被费用劝退……
从这些现实难题出发,薛妹和惠南人民法庭的法官们一起,把巡回审判、集中鉴定、法律援助等工作串联起来,逐步打通特殊群体维权的“最后一公里”。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典型案例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十),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惠南人民法庭的“惠‘枫’助老助残 共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新格局”入选( 点击查看详情)。
这份肯定的背后,是一份份判决书、一通通协调电话、一趟趟上门奔走。从盛夏到寒冬,惠南人民法庭的法官们正为一个个特殊家庭撑起遮风挡雨的伞,也让“如我在诉”的承诺,在基层生根发芽。
来源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综合处
文字:曹赟娴
责任编辑:张巧雨、孙玉潇
编辑:左雨欣
声明丨转载请注明来自“上海高院”公众号
▴ 点击上方卡片关注“上海高院”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