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金)征地告〔2026〕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2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116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吕巷镇水果自产自销集散中心绿化配套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公园绿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金山区吕巷镇和平村核心片区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金山区吕巷镇和平村第二十二村民小组965.4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33.83平方米、建设用地531.5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金山区吕巷镇和平村第二十五村民小组5.6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6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971.0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39.48平方米、建设用地531.5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金山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7326082
监督电话:57953011
联系人:居明华、陆强
联系地址:金山区板桥东路900号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5日
资料来源:区规划资源局
编辑:俞萝寅
责编:俞岚婷、潘婷
审核:陈建军、戚静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