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金)征地告〔2025〕第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2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109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山阳镇科旺路(文剑路-卫昌路)道路新建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公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金山区山阳镇科旺路,文剑路起至卫昌路止。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向阳村第四村民小组96.3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1.7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4.64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96.3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1.7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4.64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金山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7326082
监督电话:57953011
联系人:居明华、陆强
联系地址:金山区板桥东路900号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
资料来源:区规划资源局
编辑:俞萝寅
责编:俞萝寅、潘婷
审核:陈建军、戚静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