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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版次软件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转自:上海经信委 2025-12-29 16:53:08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版次软件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版次软件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5〕52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2025年首版次软件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方向

首版次软件指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等重点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但处于市场初期阶段或者尚未形成竞争优势的创新软件产品。本年度选择工业软件作为申报方向。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注册地且主要创新工作开展地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申报单位拥有申报软件产品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具备相应的研发能力。

3.申报软件产品取得技术创新突破,且在质量水平、市场能力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三、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通知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详见通知附件),对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于2026年1月9日(周五)将申报材料(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书、首版次软件测评意见、首版次软件测评机构基本信息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递交至市经济信息化委(光盘、纸质材料各2份,纸质材料A4双面打印、封面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我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按程序推荐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老师 13916606434、华老师 021-23112657

(二)材料递交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雪野路1000号10-11号窗口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版次软件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通知附件.zip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12月29日

欢迎转发,但请注明出处“上海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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