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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壳公司套取百万建材,检察机关精准促赔助企挽损

转自:上海检察 2025-12-28 20:10:13

来源 | 青浦检察

为偿还债务,宋某受中介诱骗成为空壳公司法人,参与套取企业建材的犯罪活动。在检察机关的精准推动下,宋某主动退赔,为被害企业挽回部分经济损失。2025年10月24日,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宋某提起公诉(该诈骗团伙其余人员另案处理)。11月17日,法院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截至目前,宋某退出的赃款均已发还被害单位。

空壳公司骗局浮出水面

2023年底,某企业人员在对账中发现异常:公司的一家经销商2021年签订赊销协议后提走150万元额度的建材,仅支付7.5万元保证金及少量差价,剩余142万余元货款长期拖欠,公司负责人宋某更是失联无踪。

企业核查后发现,这家宣称承接大型工程的某公司实为2021年3月新注册的空壳企业,无实际经营场所和工程业绩。企业随即报案,警方侦查确认该公司是诈骗团伙操控的工具,团伙以背债办贷为诱饵招募法人,伪造资产证明包装空壳公司后套取建材变卖。2025年6月,警方抓获宋某,9月案件移送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然而办案伊始,多重难题摆在检察官面前:该案证据材料中部分交易记录模糊,宋某的抵触态度也十分强硬,他始终坚称自己是被利用的受害者,仅想办贷款而非诈骗,更以家庭困难、未获赃款为由拒绝退赔。如何扭转宋某的认知偏差,推动其主动退赔,成为办案关键。

证据拆穿谎言

经讯问,检察官发现宋某的供述充满矛盾。他称2021年初因欠债30余万元,在QQ群看到背债办贷信息后联系中介,按要求注册公司并担任法人,将全部公司材料交给中介,签合同时也被蒙在鼓里,以为只是贷款流程。当谈及退赔,宋某抵赖:“我一分钱没拿到,老婆住院、孩子要养,凭什么让我赔?”

检察官细致审阅卷宗,从证据中捕捉到关键破绽。宋某在首次讯问中曾提及中介教他通过说谎贷建材,这与他声称不知合同内容的辩解完全相悖。警方提取的手机短信更显示,中介曾向其发送好处费到账的通知,直接戳穿其分文未取的谎言。

检察官梳理出完整证据链,证实宋某明知资质虚假仍用于签约。再次提审时,检察官逐一出示证据,宋某的辩解逐渐苍白。检察官结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的规定释法,重点解读最高法量刑指导意见中退赃退赔相关规定:“共同犯罪中,每个参与者都要对整体后果负责,你的退赔既能帮企业减少损失,也是你获得从轻处罚的重要依据。”

为彻底打消宋某顾虑,检察官主动说明退赔的法律意义和家庭影响。得知宋某妻子生病住院、孩子年幼的实际困难后,检察官一方面安抚情绪,另一方面明确告知退赔并非要掏空家庭,可结合实际协商金额。法理与情理的双重触动下,宋某的心理防线彻底瓦解,不仅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还主动表示愿意尽最大努力筹款退赔。

法人实为犯罪工具人

随着宋某认罪,诈骗团伙的运作模式浮出水面。该团伙精准瞄准宋某这类急需用钱的负债人员,以无抵押、高额度为诱饵招募背债法人。

2021年初,投资失败的宋某背负巨额债务,妻子疾病需持续治疗,孩子年幼尚需抚养,家庭困境让他急于寻找出路。此时,他在贷款群接触到中介。被利益与困境裹挟的宋某,按中介要求注册公司并担任法人。注册完成后,宋某将营业执照、公章、对公账户U盾及个人银行卡、手机卡全部交给中介“当时只想着救急,根本没考虑这些行为的后果,现在回想特别后悔,愿意积极弥补过错。”宋某在供述中充满悔意。

拿到空壳公司后,该犯罪团伙立即启动包装流程,伪造宋某名下资产,将其打造成有实力的建筑企业老板。2021年5月,宋某被通知与受害建材企业签约,签订150万元额度的赊销协议。

协议签订后,宋某便被团伙架空,所有交易环节均由团伙核心成员掌控,150万元建材被团伙安排人员签收后低价变卖,赃款全被核心成员瓜分。

宋某供述,他偶然得知公司已提走大量建材且未付款,才意识到卷入诈骗,于是挂失银行卡逃避责任。宋某的经历并非个例,办案组发现,团伙通过网络渠道广泛招募背债法人,涉案的十余家空壳公司法人均是类似情况,法律意识淡薄让他们沦为犯罪工具。

精准促退赔,司法温度化解僵局

案件审查中,宋某的辩护人提出其系从犯、初犯,家庭困难且有退赔意愿,请求从轻处罚。被害企业也向检察机关反映,希望能推动涉案人员退赔以减少损失。

办案组秉持打击与挽损并重的原则,一方面精准认定宋某系从犯的案件事实,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将促退赔工作落到实处。在促退赔工作中,检察机关精准开展释法工作,同时考虑到宋某家的实际困难,主动找被害企业沟通,最终双方确定退赔金额,宋某于2025年10月将退赔款全额缴至指定账户。

2025年10月24日,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宋某提起公诉,在量刑建议中重点阐述其主动退赔的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1月17日,法院开庭审理后当庭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判决生效后,退赔款迅速发还被害企业。

检察官说法

01

法律解读: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明确,以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无实际履行能力却诱骗对方履行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本案中,宋某使用伪造材料签订合同,参与骗取企业建材,其行为已构成犯罪。

退赔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是对被害方损失的弥补,更是犯罪嫌疑人悔罪态度的直接体现。宋某主动退赔的行为显著降低社会危害性,成为其获得缓刑的关键因素。

需要明确的是,共同犯罪中各参与者需对全部犯罪后果承担责任。宋某虽未直接占有赃款,但作为犯罪环节的关键参与者,仍负有退赔义务。检察机关通过积极推动退赔,既为企业挽回损失,也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精准适用,对真诚悔罪者依法宽宥,引导涉案人员主动弥补过错。

02

风险提示:

对企业而言,需构建严密的风险防控体系:一是建立书面审核、实地核查、信用评估三重机制,避免被空壳公司的虚假资质迷惑,本案被害企业后续便要求对新客户必须实地考察;二是完善大额交易跟踪制度,定期对账核查,发现异常立即启动应对措施;三是加强与司法机关联动,案发后及时提供证据材料,配合推动退赔挽损工作。

对个人而言,要时刻绷紧法治弦,警惕无门槛获利、背债赚钱等诱惑。宋某的经历警示,任何以牺牲信用、出借身份为代价的“捷径”,都可能沦为犯罪工具。遇到资金困难应通过银行等正规渠道解决,切勿因一时困境触碰法律红线。一旦卷入刑事案件,主动配合调查、积极退赔弥补损失,才是争取法律宽宥的正确选择。

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保护是重要支撑。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以打击犯罪与挽回损失并重的理念精准办案,既维护法律威严,又保障企业权益,以典型案例传递司法导向,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坚实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