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防范化解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民政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民发〔2024〕19号)、《上海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实施办法》(沪民规〔2024〕19号)相关要求,现就开展第二批可承接本市养老机构预收费银行存管业务商业银行的报名工作,公告如下↓
合作内容
商业银行为养老机构开设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存管养老机构预收的押金等,并建立养老机构账户管理系统,归集养老机构资金收取、使用等信息,对专用存款账户内的资金流动等情况进行监管和预警,并与民政部门信息系统实现对接。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和有效营业执照; 2.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3. 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4. 具有较好的服务能力,能够有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并服务养老机构预收费银行存管业务; 5. 具有或正在建立养老机构账户管理系统,归集养老机构资金收取、使用等信息,与民政部门信息系统实现对接; 6. 在本市设有分支机构。
报名方式
请有合作意向的银行于2026年1月15日下午17时前提交项目申请函,申请函要概述本银行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条件的基本情况,并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寄送至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6号楼养老服务处,电子版同步发送电邮至285908413@qq.com。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方式:021-23111671
结果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