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办法》(沪人社专〔2021〕472号),现定于2025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对2025年度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可于2025年12月24日前向市教委书面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
邮编:200003;
联系人:市教委人事处 李老师;
联系电话:23116673。
来源:上海市教委
制图:陈佟
编辑:马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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