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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最新征地公告!用途是…

转自:上海金山 2025-12-21 13:58:12

征收土地公告

沪(金)征地告〔2025〕第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2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101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金山新城老红旗港河道整治工程(二期)(水域)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水域和未利用土地、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金山区山阳镇,海盛路起,亭卫公路止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东方村村集体1233.1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02.86平方米、建设用地29.29平方米、未利用地1.03平方米。

2.东方村第六村民小组3414.8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69.75平方米、建设用地639.89平方米、未利用地1705.18平方米。

3.向阳村第十二村民小组2963.5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94.0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169.48平方米。

4.向阳村第十三村民小组22185.1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247.39平方米、建设用地2393.64平方米、未利用地7544.14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9796.7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314.06平方米、建设用地3062.82平方米、未利用地10419.83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金山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7326081

监督电话:57953011

联系人:陶黎琼、金瑜婷

联系地址:板桥东路900号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8日

资料来源:区规划资源局

编辑:俞萝寅

责编:俞萝寅、陈薇婷

审核:陈建军、林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