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财务小王注意到,根据《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单位纳税人房产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公告》(沪财发〔2024〕10号)规定,在本市缴纳房产税的单位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按本公告规定申请房产税困难减免。具体如何申请,财务小王找到申税小微进行咨询。
(一)资产不足清偿全部或者到期债务并已依法进入破产程序,且房产闲置不用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可免征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当月至破产程序终结当月应缴纳的房产税。
(二)因受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遭受重大损失”是指纳税人在申请减免税所属年度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可免征遭受重大损失当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
(三)承担公共交通、供水、供气、供电、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及其他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并执行《上海市定价目录》中的政府定价,且发生亏损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可按照执行政府定价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减免亏损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
(四)从事救助、救济、助残、教科文卫、体育、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等公益性或非营利性活动的非营利组织,且发生亏损的。“非营利组织”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
(五)从事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及各类国家级、市级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平台并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且发生亏损的。相关企业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产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产业政策确定。
(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可申请房产税困难减免的情形。
上述第三、四、五项情形中,“亏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亏损”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亏损”,即申请减免税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后所得为负。因第三、四、五项情形减免的房产税税额,不得超过减免年度的亏损额。
(一)从事国家限制或不鼓励发展产业的,即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属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的;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不能享受房产税困难减免的其他情形。
(一)《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
(二)减免税申请报告;
(三)不动产权属资料或其他证明纳税人实际使用房产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四)与减免理由相关的资料:
1. 符合本公告第一条第一项情形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和纳税人房产闲置不用情况等资料;
2. 符合本公告第一条第二项情形的,应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受灾损失报告或区以上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受灾损失说明或保险公司理赔凭证资料,纳税人申请年度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情况等材料;
3. 符合本公告第一条第三项情形的,应提供执行《上海市定价目录》中的政府定价、从事相关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资料;
4. 符合本公告第一条第三、四、五项情形的,应提供亏损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
(一)房产税困难减免按年核准,符合困难减免条件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纳税人提交材料齐全的,主管税务机关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核准。
(二)纳税人申请困难减免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情形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减免税资质进行重新核准。
(三)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合困难减免情形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优惠的,税务机关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税款,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一步
提交税收减免核准
1.进入“税收减免核准”模块
登录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我要办税—税收减免—税收减免核准

2.房产税减免核准申请
进入“税收减免核准”申请页面。

征收项目:选择“房产税”
减免税核准事项:选择“企业纳税困难减免房产税(享受免税,自1986-10-01至9999-12-31)”(此处注意务必选择享受免税)。并按照实际情况选择需要核准的“享受优惠有效期间”。(此处以2024年享受优惠举例说明)

纳税人对照《公告》中适用的不同困难减免类型,上传对应的证明资料。逐一上传后点击下方“提交”按钮。

弹出提交成功提示即完成申请。
3.查询审批结果
纳税人可通过“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在“办税事项详情”栏目里查看事项审批进度。

纳税人可查询已申请涉税事项的审批结果。

纳税人可点击“进度详情”查看事项具体审批进度。

待主管税务机关终审后,状态将显示“审批通过”。
纳税人可继续办理房产税税源信息的减免税信息维护、更正申报、税款退库等后续操作。
第二步
维护房产税减免税信息
查询“税收减免核准”流程“审批通过”后,纳税人即可进行房产税税源减免税信息维护。(以下以维护2024年度往期税源举例说明,如仅需修改当期税源的,可直接通过“财产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模块进行税源信息维护,后续操作类似,不再举例)
1.进入“申报更正与作废”模块
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

2.选择需更正属期的申报数据
选择需修改税源的税款所属期,如2024年1月至3月,并根据所属期选择申报日期。点击最右边的“展开”按钮,可以选择需查询变更的申报表单,选择《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后,点击查询。

点击需修改的房产税税款对应后方的“更正”按钮。进入房产税税源维护主页。(提示:请确保跳转后页面显示的标签为“房产税税源管理”,如显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需返回后重新选择房产税对应的税款)

3.修改房产税减免税信息
点击需修改应税信息的房产后方的“修改”按钮进行该条房产的税源维护。

首先弹出的是“房产基本填写”,通常无需修改,直接点击“下一步”。

如该房产为从价计征,请在“房屋应税信息(从价)”页面维护减免税信息;如该房屋为从租计征,请在“房屋应税信息(从租)”页面维护减免税信息;如同时存在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需分别维护。
此处以从租计征的房产享受2024年房产税困难性减免优惠举例说明。
进入“房屋应税信息(从租)”页面,点击包含需要维护减免税信息期间的房产应税信息后方的“变更”。

点击“变更”后页面下方会自动带出该期间应税信息详情。点击“减免税信息”下的“新增行”,即可新增一条空白行次。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对应的减免税信息。包括“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减免税租金收入”“月减免税金额”“减免起止时间起始月份”“减免起止时间终止月份”。
根据填写的“减免起止时间起始月份”填写“变更时间”,应为“减免起止时间起始月份”的前一天,如“减免起止时间起始月份”为2024-01,则变更时间为2023-12-31。

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即可看到有效期起止为2024-01-01至2024-12-31的税源信息减免事项数量为1。然后点击“取消”返回原先的房产税税源维护主页,如需更正往期申报的,可点击下方的“提交”进行更正申报。

第三步
更正往期申报
1.更正2024年一季度
接续前步操作,完成税源减免税信息维护后,在房产税税源维护主页点击“提交”,系统会根据该属期当前税源信息形成新的应税信息,汇总页面显示应纳税款、减免税款和应补税款。
纳税人核对减免税额无误后即可“提交申报”。(提示:此处的应补税额为申报表计算得出的应补税额,并非此次更正申报实际还需补缴税额,原则上提交申报后系统会将此金额与该属期原先已入库的已缴税额进行轧抵计算并生成多缴以供申请退税或抵欠。)

2.更正2024年度其他属期
纳税人可继续重复上述步骤,继续完成2024年2季度、3季度和4季度的更正申报。
第四步
申请减免税款退库
完成税收减免核准年度所有属期更正申报后,即可提交退库申请。
1.进入“一站式退抵税(费)”模块
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理—一站式退抵税(费)

2.申请退库
在场景页面中选择“申报产生的多缴退税”。

勾选并确认需要退库的多缴税款,填写“退税申请理由”后点击“下一步”,根据要求提交附报资料后提交退库申请即可。


供稿:方向 王伟浩
制作:曾思凡 罗志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