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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声音】看看新闻 | 彭辉等:多用途预付卡逾期管理费,这钱拿得回来吗?

转自: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5-12-18 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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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看看新闻关注了杉德卡、联华OK卡等多用途预付卡被收逾期管理费的话题,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扣了款,还有没有可能要回呢?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花了近两周时间,打了一圈电话试了一下。

前不久,看看新闻报道了杉德、联华ok卡等多用途预付卡过期后被扣账户管理费,甚至卡内金额被全部扣光的新闻。节目播出后,有不少网友留言说,自己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而且预付卡拿到手时,并不知道还有过期账户管理费。也有网友说,想去维权也是兜兜转转。那到底有多难?我决定拿着那张面值500元,被扣管理费扣到只剩10元的卡,去试一下。

首先我拨打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人员一听是涉及多用途预付卡的投诉,就告知不予受理,因为主管部门不是本市行政管理部门。

上海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说:“这个多用途预付卡的监管单位是中国人民银行。我们这里目前无法反映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设有金融消费咨询统一投诉维权热线12363,您可以尝试打这个电话。”

12363是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投诉咨询热线,这一回,对方受理了。

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投诉咨询热线工作人员回应:“杉德公司总部在上海,而且在我们上海的人民银行设有专门的支付专线。我这边帮您转接,您可以直接向他们反映过期账户管理费的问题。”

转接给杉德支付专线后,我做了简单的登记,不过,后面等了6天都没有回应,于是我又打了上海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

上海市12315投诉举报热线工作人员说:“杉德支付的处理有两种方案:一种是找它的上级主管部门,也就是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因为它属于预付卡业务;另一种是由我这边登记,由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进行派单调解。”

选了消保委派单后,第二天,我接到了自称是杉德支付工作人员的来电,对方说,卡里这笔过期管理费可以减免了。

杉德支付网络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解释:“这张卡我们帮您申请一下,最终收取20元,也就是10元加10元,剩下的钱会退回到卡里。”我追问:“这20元具体是什么费用呢?”对方回答:“正常的卡片续期费10元是需要付的,另外一笔10元是过期账户管理费,我们这次就只收您10元管理费。”

最终,这张面值500的卡,在被扣了20元的续期费和过期账户管理费后,剩下的钱被原路退回,并延长了一年有效期。看来,这笔过期管理费想收想退,收多少、退多少,都是企业说了算的。

记者调查发现,发行多用途预付卡的企业,都要取得人民银行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并接受人行监管。而2012年发布的《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五款,也曾明确发卡机构的预付卡发行、延期激活、换发等服务项目在公示标准后可以收费,但过期账户管理费并不在列。对此,人行表示,此项收费是企业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支付结算处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人民银行对‘过期账户管理费’没有权限作出具体规定,相关的管理办法中也未明确该如何收取或收取多少。这项费用是由企业自行设定和收取的。”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彭辉分析:“对商家来说,收取这类费用一方面是为了降低运营维护成本,另一方面也是希望消费者尽快把卡内余额用完。但从消费者角度看,发卡人如果没有在办卡时明确告知有这项收费及收费标准,就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会觉得这是‘霸王条款’,而且扣费过程往往是悄无声息的,因此其合理性存在争议。”

因为卡面没有详细标注,支付企业所谓公示收费标准,往往就是挂上官网,且可以随时随地调整。像杉德支付,从2016年至今,已经修改了三次收费标准,特别是在2017年大幅提高,此后又有所下调。这提价降价的依据,也语焉不详。

有专家指出,参照《民法典》中对格式条款的规定,支付企业想自行调整收费标准,不应该只在网上“一发了之”。

华东政法大学至合金融法治研究院秘书长、经济法学院副教授贾希凌指出:“发卡企业调整收费标准时,有没有真正征求过消费者意见?考虑到大量不记名卡用户的存在,谁又能代表这些用户提出意见?目前看来,这更像是一种‘一言堂’——企业单方面修改章程,单方面变更收费依据。”

看看新闻记者:张羽飞

来源:看看新闻

制作审核:院党委宣传部

(院科研成果传播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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