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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课堂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矛”与“盾”

转自:上海金融 2025-12-18 20:05:04

为深化金融知识普及工作,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上海金融官微联合上海市金融稳定发展研究中心,从该中心举办的“金融讲堂”中精选相关内容刊载。本期刊载的是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提供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矛”与“盾”》,供学习与借鉴。

一、金融消费者的八大权益

财产安全权

金融机构有义务保障客户资金安全,防止挪用、盗用。

知情权

金融机构应以通俗语言说明产品风险、收益等关键信息。

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有权拒绝强制搭售,自主选择产品。

公平交易权

不得因年龄、性别等因素设置不公平交易条件。

依法求偿权

权益受损后,有权向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或法院维权。

受教育权

有权获得持续、通俗的金融知识教育。

受尊重权

不因年龄、性别、残障等受到歧视。

信息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遵循“最小够用”“一次一授权”原则,若发生信息泄露需“先赔后查”。

二、典型案例与防范指南

案例一:非法“代理修复征信”陷阱

案情简介

C女士因疏忽产生不良征信记录后,一家非法机构声称可以“代理修复征信”,以“收费修复”为诱饵,在收取费用后失联,C女士不仅损失了钱财,还面临信息泄露的风险。

套路形式

虚假宣传诱导:不法分子通过夸大宣传,声称可以轻松修复征信记录,吸引消费者上钩。

收取费用后失联:在消费者支付费用后,不法分子立即失联,消费者无法追回款项。

冒名办理网贷:部分不法分子还会利用消费者信息,冒名办理网贷,进一步侵害消费者权益。

防范

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修复征信记录,避免轻信非法机构的虚假承诺,保护自身财产和信息安全。

案例二:预付理财顾问服务侵权案

案情简介

王先生被某金融机构承诺的高回报吸引,支付高额会员费购买理财顾问服务后,却发现服务内容与宣传严重不符,机构未履行合同义务,失联跑路,最终导致王先生权益受损。

套路形式

高回报预付费诱导:机构通过承诺高回报诱导消费者预付高额会员费,但实际服务质量无法保证。

服务缩水拒绝退款:在消费者发现服务质量问题后,机构拒绝退款,甚至跑路,导致消费者资金损失。

防范

警惕高回报陷阱:消费者应警惕“高回报+预付费”陷阱,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

查验机构资质:在选择理财顾问服务时,应查验机构资质,选择正规、有信誉的机构。

签订书面合同: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退款条件等条款,保障自身权益。

分期支付控制预付金额:尽量选择分期支付,控制预付金额,降低风险。

案例三:“0元入学”背后的网贷陷阱

案情简介

大学生小李被“0元入学”广告吸引,在培训机构的诱导下未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便签署了高息贷款合同,最终陷入高额债务困境。培训机构通过混淆概念、隐瞒真实年化利率等方式,诱导小李签署贷款合同,最终导致其权益受损。

套路形式

混淆概念误导签约:培训机构通过混淆“0元入学”与贷款的概念,诱导消费者签署贷款合同。

隐瞒真实年化利率:在合同中隐瞒真实年化利率,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高息贷款合同。

不实承诺制造焦虑:通过不实承诺和制造焦虑情绪,诱导消费者快速签约,避免消费者仔细思考。

防范

确认合同性质:消费者应仔细确认合同性质,避免被“0元入学”等概念误导。

算清真实年化利率:在签署贷款合同前,应仔细计算真实年化利率,避免陷入高息贷款陷阱。

拒绝不合理要求:对于培训机构的不合理要求,如强制签署合同等,应坚决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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