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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知识】个税申报提示“上一属期未按照6万元扣除减除费用”如何处理?

转自:上海税务 2025-11-04 17:01:08

申税小微,我前面几个月一直按期申报个税工资薪金都没有问题,今天申报上个月个税的时候系统却提示我“上一属期未按照6万扣除减除费用”,这是怎么回事呀?

别急,这可能是选择的扣除方式不一致导致的,这具体是怎么回事,又该怎么操作,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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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一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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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二

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

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解决方法

首先确定员工是否符合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的条件,然后根据职工实际情况选择每个月5000元累计扣除或按照6万元扣除,再更正申报,确保所有月份申报表“累计减除费用”扣除方式保持一致,再申报本月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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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按每月5000元累计扣除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将税款所属月份调整为当年1月

在【综合所得申报】-【收入及减除填写】-【正常工资薪金所得】页面

点击右上角【更多操作】-【减除费用扣除确认】

选择系统校验拦截的纳税人,在【是否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栏中选择【否】

点击【确定】,再回到首页,将税款所属月份调整为当月,就可以正常申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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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按6万元一次性扣除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将税款所属月份调整为当年1月,在【综合所得申报】页面,点击【收入及减除费用】-【正常工资薪金所得】,点击【更多操作】-【减除费用扣除确认】。选择系统校验拦截的纳税人,在【是否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栏中选择【是】

修改完成后点击【2税款计算】-【重新计算】和【4申报表报送】-【发送申报】

完成1月的更正申报,并依次更正申报至上一属期,就可以正常申报本月个税。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

供稿、制作:张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