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第一天,一批新规定和新举措也将开始施行:修订后的《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上海市节约用水条例》、修订后的《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还有哪些新规将影响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详见下文↓ 上海 修订后的《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施行 今年9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决定》,新修改的条例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近十年来的首次重要修改。 《修改决定》共22条,此次修改紧扣“贯彻国家战略、立足上海实际、回应群众期盼”三大原则,从制度层面升级老年人权益保障体系,为超大城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一是明确工作总体要求,强化老龄工作统筹协调; 二是细化实施措施,推动意定监护“落地可感”; 三是优化社会服务供给,匹配多样化养老需求; 四是激活银发经济潜力,加强消费者权益维护; 五是提升涉老服务效能,增加老年人便利度; 此次修改后的条例明确提出本市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原文内容见: https://www.shanghai.gov.cn/nw31406/20250928/d31128ec7d1f42378e2707177193c7fd.html 《上海市节约用水条例》施行 《上海市节约用水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25日表决通过,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将节水理念和要求贯穿取、供、用、排全过程,助力建设节约型社会。 详见→一图读懂《上海市节约用水条例》 修订后的《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施行 为营造全市服务业发展良好环境,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我市从2007年起设立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市政府于2007年、2009年、2013年、2018年、2022年先后五次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为落实市委“调度我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稳增长工作”专题会关于“修订完善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政策”的要求,在前期充分调研和深入排摸的基础上,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等部门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30年10月31日。 2022年12月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府规〔2022〕22号)同时废止。 《管理办法》规定,引导资金支持的主体为,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且应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服务业发展中的关键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新兴行业的项目建设、业务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等,聚焦服务业新赛道,推动服务业创新发展,培育服务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促进服务业的国际化、市场化、社会化和规模化。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支持《上海市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上海市服务业发展规划明确的重点领域中的服务业项目。 (二)支持促进本市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研究。 (三)支持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服务业园区建设,对其核心区域发展战略、产业发展、功能定位等规划论证给予资助。 (四)经市政府批准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项。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全文: https://www.shanghai.gov.cn/nw12344/20251024/99151e67936141e298e9fa517d40a1b5.html 《上海市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定管理办法》施行 为推进建材行业科技创新,鼓励发展并推广节约能源、科技含量高、性能优异的新型建设工程材料应用,市住建委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上海市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定管理办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0月31日。 本办法适用于尚无国家标准,已在一个以上(含一个)建设工程试点应用,技术先进、产权明晰,符合本市新型建设工程材料推广指引目录的建设工程材料。 《办法》明确,申请本市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定的单位可通过上海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办理,需提交《上海市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定申请表》(包含承诺书)、采用的企业标准、型式检验报告、试点工程证明材料、质量保证管理体系证明、合作方授权委托、技术评估材料等申请受理资料。市住建委将对符合认定条件的新材料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核发《上海市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定证书》。《认定证书》有效期3年,可续期一次。 《上海市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定管理办法》全文: https://www.shanghai.gov.cn/gwk/search/content/e1d46dd4b8e847e49f9d0ddb3b76b3eb 《城市道路设计标准》等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施行 《城市道路设计标准》编号:DG/TJ 08-2106-2025,原《城市道路设计规程》DG/TJ 08-2106-2012同时废止。 《地面沉降监测设施维护维修技术标准》编号:DG/TJ08-2472-2025 《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及养护技术标准》编号:DG/TJ08-2471-2025 《单位附属绿地开放共享建设技术标准》编号:DG/TJ08-2473-2025 以上标准文本可登录上海市质量和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 www.cnsis.org.cn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寿命评估通用要求》等上海市地方标准施行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寿命评估通用要求》编号:DB31/T 1598-2025 《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编号:DB31/T 1606-2025 《电动自行车充换电柜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编号:DB31/T 1605-2025 《区域雷击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编号:DB31/T 910-2025 《蔬菜包装技术规范》编号:DB31/T 208-2025 《长江口中华绒螯蟹增殖放流技术规程》编号: DB31/T 1600-2025 《暗纹东方鲀池塘套养南美白对虾生态养殖技术规程》编号:DB31/T 1594-2025 以上标准文本可登录上海市质量和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 www.cnsis.org.cn 全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施行 今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制定出台法治宣传教育法,旨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治宣传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体系。法律同时规定,国家编制全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国家机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精神,实行普法责任制。 法治宣传教育法提出,国家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等,结合法律法规的公布施行,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依法在其经营管理的场所内,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和网络用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加强协同配合,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规定了教育行政部门、司法机关、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网络服务提供者等,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承担的职责任务。 这部法律的制定出台,将近年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创新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明确各方对法治宣传教育的职责任务,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全文: https://www.moj.gov.cn/pub/sfbgw/gwxw/xwyw/202509/t20250913_525030.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施行 今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该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重损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事件。 该法共八章65条,明确应对管理体制,压实“四方责任”;坚持常备不懈,做好应急准备;完善监测预警报告制度,及时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完善应急处置制度,统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与经济社会发展;强化保障措施,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做好法律衔接,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全文: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509/t20250912_447763.html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施行 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16号),明确了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网络购物、网络服务、网络金融借款、网络小额借款、网络著作权、网络域名、网络侵权、网购产品责任、网络公益诉讼等十一类纠纷。为加强互联网法院建设,进一步发挥互联网法院司法便民利民、公正高效便捷解纷、强化网络空间依法治理、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功能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法释〔2025〕14号),对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范围作出调整完善。《规定》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前已经受理的案件由原受理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规定》共4条,明确了互联网法院的案件管辖范围、协议管辖规则、上诉审理机制等,重点内容包括: 第一,新增四类网络案件由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规定》将 “网络数据权属、侵权、合同纠纷”、“网络个人信息保护、隐私权纠纷”、“网络虚拟财产权属、侵权、合同纠纷” 、“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纳入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 第二,将部分案件调整出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规定》删除了《2018年规定》中由互联网法院管辖的“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纠纷”、“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而产生的纠纷”、“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产品,因存在产品缺陷,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而产生的产品责任纠纷”,以及网络侵害名誉权、一般人格权、财产权等传统网络侵权纠纷。 第三,保留四类案件继续由互联网法院管辖。具体包括:“网络域名权属、侵权、合同纠纷”、“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签订、履行行为均在网络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检察机关提起的网络公益诉讼案件”。互联网法院通过继续集中管辖上述适宜在线审理的案件,持续巩固完善“网上纠纷网上审理”工作机制,为人民群众诉讼提供司法便利。 第四,相应调整互联网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范围。《规定》同步调整互联网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范围。行政案件方面,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应当由基层法院受理的涉及网络数据监管、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监管、网络不正当竞争监管、网络交易管理、网络信息服务管理等行政案件,有利于支持监督网络监管行政执法,促进统一辖区执法司法尺度,健全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方面,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应当由基层法院受理的网络数据纠纷、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纠纷、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网络域名纠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有利于充分发挥互联网法院专业化审判优势,确立完善在国际上具有先例意义的裁判规则,推动深度参与全球网络治理体系变革,助力加快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全文: 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478291.html 《国家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施行 为规范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及时控制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国家网信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国家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十四条,主要对网络安全事件报告适用范围、监管职责、报告主体、报告流程、报告时限、报告内容等提出规范要求。《办法》所指网络安全事件是指由于人为原因、网络遭受攻击、网络存在漏洞隐患、软硬件缺陷或故障、不可抗力等因素,对网络和信息系统或其中的数据和业务应用造成危害,对国家、社会、经济造成负面影响的事件。 《办法》明确,对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网络安全事件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的运营者依法从重处罚;对采取合理必要的防护措施,有效降低网络安全事件影响和危害,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运营者,可视情从轻或不予追究责任等。 《国家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全文: https://www.cac.gov.cn/2025-09/15/c_1759583017717009.htm 《关于完善免税店政策支持提振消费的通知》施行 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完善免税店政策支持提振消费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11月1日起完善免税店政策,旨在进一步发挥免税店政策支持提振消费的作用,引导海外消费回流,吸引外籍人员入境消费,促进免税商品零售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从以下四个方面完善了免税店政策: 一是优化国内商品退(免)税政策管理,积极支持口岸出境免税店和市内免税店销售国产品,鼓励免税店引入更多能够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色优质产品,增加国产品在免税店的销售。 二是进一步扩大免税店经营品类,将更多便于携带的消费品纳入经营范围,新增手机、微型无人机、运动用品、保健食品、非处方药、宠物食品等热销商品,丰富旅客购物选择。 三是放宽免税店审批权限,下放口岸出境免税店设立、口岸出境免税店及口岸进境免税店经营主体确定方式变更等审批权限,优化口岸出境免税店、口岸进境免税店经营面积确定方式,支持地方因地制宜整合优化免税店布局。 四是完善免税店便利化和监管措施,支持口岸出境免税店、口岸进境免税店和市内免税店提供网上预订服务,允许旅客在市内免税店预订后在口岸进境免税店提货,持续提升旅客免税购物体验。 《关于完善免税店政策支持提振消费的通知》全文: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10/content_7046461.htm 全国全面推行国产小客车新车上牌“一件事”服务 公安部日前公布,11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行国产小客车新车上牌“一件事”服务,推动车辆销售发票、购置税、保险等信息共享核查,实现国产小客车新车上牌全业务数字化办理,群众免予提交纸质材料。同时,在“交管12123”App开发应用新车上牌模块,网上集成选车、购险链接和选号、上牌等服务,实现新车信息联网共享,群众购置新车后不需要再到车管所验车,足不出户网办登记上牌。 详见→公安部再推7项公安交管“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措施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施行 为加强财产保险公司非车险业务监管,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财产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非车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产险〔2007〕400号)同时废止。 通知中所称的非车险业务,是指机动车辆保险以外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农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通知明确,财产保险公司应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合理降低保费规模、业务增速、市场份额的考核要求,有效提高合规经营、质量效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考核权重。财产保险公司要结合市场承载能力和自身发展基础,合理规划非车险业务发展,加快由追求规模、速度向追求质量、效益转变。 财产保险公司应遵循公平、合理、充足原则科学厘定保险费率,合理设置预定附加费率和手续费率水平,不得设置与所提供服务不符的高额费用。主险精算报告和附加险备案材料应明确列示预定附加费率、平均手续费率和逐单手续费率上限。财产保险公司应建立费率定期回溯和动态调整机制,精算假设与实际经营情况偏差过大时,应及时调整并重新备案,必要时应先行停售相关产品。 财产保险公司应持续加强主险和附加险条款费率的规范使用,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财产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不得通过特别约定、批单、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实质改变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责任,不得通过违规拆分保险标的、拆分保险金额、更改被保险人属性、更改标的使用性质、提高或降低免赔额(率)等形式变相调整保险费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全文: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10/content_7043819.htm 《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施行 油气管网设施连接油气上下游,是油气领域典型的自然垄断环节,推进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是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为提高油气管网设施利用效率,促进油气安全稳定供应,规范油气管网设施开放行为,维护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和用户合法权益,建立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制定了《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指,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对已建成投运的管网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用户公平、无歧视地提供油气输送、储存、接卸、气化等服务。纳入监管的油气管网设施不仅包括国家管网集团运营的油气管道、LNG接收站、地下储气库等设施,还包括油气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等各类主体运营的油气管网设施。这一定义清晰划定了监管范围,统一了政府、企业和用户对“公平开放”的理解,为后续监管活动提供了基础,避免了因概念模糊可能引发的争议与执行偏差。 办法出台后,将让更多来源的油气,比如进口液化天然气、煤制气、煤层气、零散气等上游资源进入干线管网,并通过“全国一张网”进行灵活调配,显著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从而有效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全文: https://zfxxgk.ndrc.gov.cn/web/iteminfo.jsp?id=20553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施行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由国家消防救援局归口,编号:GB 35181-2025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由应急管理部归口,编号:GB 45673-2025 《建筑防水涂料安全技术规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编号:GB 45671-2025 《高速公路LED可变限速标志》由交通运输部归口,编号:GB 23826-2025 《职业潜水员体格检查要求》由交通运输部归口,编号:GB 20827-2025 以上标准文本可登录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查询: https://openstd.samr.gov.cn/bzgk/gb/index 《数据安全技术 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方法》等推荐性国家标准施行 《数据安全技术 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方法》由国家标准委归口,编号:GB/T 45577-2025 《锂离子电池编码规则》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编号:GB/T 45565-2025 《精密电阻合金电阻温度系数测试方法》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归口,编号:GB/T 6148-2025 《汽车以太网电子控制单元测试规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编号:GB/T 45503-2025 《建筑门窗五金件 通用要求》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归口,编号:GB/T 32223-2025 《农村住宅卫生规范》由国家疾控局归口,编号:GB/T 9981-2025 《果蔬产品销售质量控制要求》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归口,编号:GB/T 45624-2025 《种猪生产性能测定技术规范》由农业农村部归口,编号:GB/T 45554-2025 《家蚕遗传资源调查技术规范》由农业农村部归口,编号:GB/T 45552-2025 以上标准文本可登录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查询: https://openstd.samr.gov.cn/bzgk/gb/index 资料:上海发布 编辑:尉澜 点击下方了解更多 质价双提升!甘泉路街道让民心工程暖民心 第八届进博会“进博专线”发车了,来看都有哪些线路→ 普陀 你好 | 柳映水韵,繁华市井意悠然 普陀·遇见新视角|韩塔立桃浦,九百年诉英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