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眼的公司废纸皮,
成了有心人眼中的 “摇钱树”。
转手一卖狂“赚”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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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15年,明某进入江西省赣州市某纸制品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辅料仓管和采购员。手握公司废纸皮销售联络、对接大权的他,从2019年动起了歪心思。
作案流程——
通知装运
公司一有废纸皮,明某就通知运输司机吴某、余某夫妇来装运。
低价打款
司机先把低于市场价的废纸款打到公司账户,然后转身就把废纸转运到回收站,以高价卖出。
支付差价
吴某、余某扣除自己垫付的款项和运费后,再把剩下的钱转到明某或其亲属微信里。
靠着这波操作,短短几年时间里,明某累计侵占公司废纸皮销售款83万多元,这些钱全被他挥霍在个人消费上。
法院:职务侵占罪!
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退赔
法院经审理认为,明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把公司财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最终,判处明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退赔被害人赣州市某纸制品公司83万余元损失。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立案量刑标准
1.数额较大(3年以下):3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2.数额巨大(3-10年):100万元以上不满1500万元。
3.数额特别巨大(10年以上):1500万元以上。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数额远超“数额巨大”标准(如达到1000万元以上)、情节特别严重的,部分法院也会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并在十年以上量刑。
利用职务之便,
行使违法犯罪行为,
类似案件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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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长提醒
@用人单位
务必加强内部监督,完善管理机制,尤其是对涉及财物处置的环节,必须重点把控。同时,定期开展员工法治教育,从源头上堵住管理漏洞。
@职场人
诚信廉洁是立身之本、从业之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物,不仅严重违背职业道德,更是在触碰法律红线,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切勿心存侥幸,因小失大,以身试法!
图片源自网络
申工社综合整理自赣州经开区法院、江西法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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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王冰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