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效能,近日,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先行出台《黄浦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安全管理合规指引》(以下简称“电梯合规指引”),指导黄浦区电梯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截至目前,黄浦区共有在用电梯一万余台,占特种设备总数的约70%。黄浦区在用电梯具有老旧设备多、运行负荷高、人群密集场所设备比例高的特点,电梯安全工作是黄浦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电梯合规指引结合黄浦区电梯使用管理的实际情况,通过六个章节归纳汇总《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法律、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内容,对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来说,管理要求更加清晰、采取措施更有方向,推动解决电梯安全管理难点,带动法律规章规范固化于制,引导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内化于心,推动安全管理行为外化于行。
工作机制三落实:电梯合规指引提出了落实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落实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三方面要求,规定了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情形;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配备和培训要求;管理制度和档案至少包括的内容等。
有效管理两到位:日常管理到位方面,规定了电梯应当张贴特种设备使用标志、警示标志、智慧电梯码等;应当定期自行检查,对乘客电梯的紧急报警装置、楼层显示等信号系统、门防夹保护装置等,自动扶梯的出入口急停开关、防爬装置、阻拦装置、防护挡板、梳齿板等开展日常巡查;应当保持机房温度在5~40℃之间;老旧电梯的安全风险评估及根据评估结论对电梯进行修理、改造、更新等方面的要求。维护保养到位方面,规定了电梯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维护保养;使用单位对维护保养的监督确认;公共交通场所电梯和老旧电梯加大维护保养力度等方面的要求,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
设备人员两有证:在设备有证方面,规定了电梯办理使用登记、停用与启用、报废等方面的要求;在人员持证方面,规定了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应当持证的情形;对监督维保人员持证上岗等方面的要求。
检验检测落实:规定了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经检验检测合格的电梯;应当提前1个月申请检验或检测;停用一年以上重新启用应定期检验等方面的要求。
预案应急到位:规定了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演练,电梯发生困人或事故等情况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要求。
电梯合规指引出台以来,一方面,黄浦区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到位,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带动电梯安全运行水平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电梯使用单位的合法合规运营也提高了监管执法尤其是非现场检查的效能,助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记者 / 范煜昊
编辑 / 孙冲
图片 /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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