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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执行路上,法治铿锵前行。
为让生效判决落地有声,成为“真金白银”的过程更可感可触,即日起推出“执行札记”专栏,邀请一线执行法官讲述办案故事,分享破解执行难题的智慧与坚守。在这里,你将看到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初心在一次次查人找物、一场场执行攻坚中淬炼成金。
让我们共同见证法院执行人如何以脚步丈量责任,用担当兑现承诺,奋力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法官,我们不是赖着不走,地里的花要是现在拔了,全家就得喝西北风啊……”当法院的警车刚驶入这片花田,一群头戴草帽的种植农户就围了上来,纷纷表达自己的诉求。
“大家先不要着急,今天法院来这里就是来帮大家解决问题的……”
花棚外的对峙与冲突
这是一起由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
2022年,某经济合作社为了提高土地收益,将集体土地出租给了李某,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土地用于种植蔬菜,种植期限为一年,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改变土地流转用途。但流转后,土地上并没有种植蔬菜,反而培育起了花卉。租赁期满后,因土地政策需要,经济合作社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返还土地并支付占有使用费,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诉请。判决生效后,因李某未按期履行,经济合作社向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返还涉案276余亩土地及支付占有使用费18万余元。
在接手这起案件的第一时间,我便进行了实地勘查,土地现场情况比我预想的要更为复杂。原来,被执行人李某将涉案土地转租给了案外人张某某,张某某又将土地转租给了十五户外省来沪种植农户,目前涉案土地上尚种植有大量不同种类的花卉。
“我们都是外地来的农民,当时不知道这块土地不能转租,我们也是有苦说不出啊……”和我交流间,种植农户们言语中尽是无奈。
依照法律,这些种植农户们并没有有效的租赁合同,法院有权依据判决结果直接要求其搬离或强制腾退。但如果仅是机械地强制执行,势必会导致种植农户们产生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会进一步激化矛盾,衍生出更多的纠纷。
走在田野间,阵阵花香将我从沉思中唤醒,抬眼望去,卷宗里生硬的“地上附着物”具象成了面前千朵万朵含苞待放的蓓蕾,它们都在等一个春天。
花田外的谈判:给春天九十天宽限期
一边是申请人提出“政策有要求,需要尽快收回土地维护集体经济利益”;另一边是种植农户提出“我们的花都要开了,现在铲掉损失太大了”。
如何兼顾申请人、种植农户的合法权益,是摆在我面前的难题。
通过组织申请人、被执行人以及种植农户等几方主体数次座谈,我充分了解到了各方利益诉求。同时,为了深入了解涉案土地上的种植情况,经过多次实地勘查并走访周边种植农户,我仔细记录下所有花卉的种植面积、生长周期和市场销售情况。
“四月卖杜鹃,五月出绣球,六月蝴蝶兰正好赶上七夕……”种植户老张一边给我介绍,一边动作轻柔地修理着花枝,与被精心照顾的花朵对比明显的是他衣服上深浅不一的泥点子。
就在这样白天调查走访、夜晚伏案研究的节奏中,终于在笔记本密密麻麻的信息里,我找到了解开这个问题的方法。
首先,我找到了被执行人,从法律角度严肃地向他释明了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经法院督促主动支付了拖欠的占有使用费。针对部分种植农户搬离后尚有未退租金等损失,通过沟通协调,被执行人也表示愿意积极与种植农户协商剩余损失赔偿问题,避免土地返还后再衍生因转租行为导致的其他诉讼。
接着,我为申请执行人经济合作社的代表分析利弊,做起了思想工作,希望他能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体谅种植农户们的实际情况。
“现在强制腾退,农户血本无归,土地短期也无法复耕,这真的是最优解吗?”经过一番推心置腹的沟通,申请执行人同意给予被执行人和种植农户90天的宽限时间。种植农户可将已成熟的花卉尽快销售以减少损失。同时,为了杜绝案外人长期恶意占有的可能性,由申请人安排专人监管,保证花卉盆栽只出不进。
最后,我将情况告知给了忧心忡忡的种植农户们,告诉他们土地可以梯次返还。由于花卉需要分批销售,根据花卉搬离的进度,陆续分批将腾空的土地返还申请人,直至全部土地返还完毕为止。这样的梯次返还,一来可提高涉案土地利用率,二来也可以减少被执行人及种植农户的租金损失。
看到他们脸上洋溢的笑容,我心里也为他们感到高兴。
根据执行方案,在执行工作开始后,我还定期勘查花卉搬离情况、及时掌握土地返还进度、督促各方当事人如约履行。
看着花卉一批批进入成熟期,我不禁长舒一口气,这个春天,总算如约而至:经过不懈努力,种植农户在不同的花期内顺利销售了所有种植花卉,申请人也快速收回了涉案土地。该案彻底了结,实现了各方利益共赢多赢!
从花田个案到乡村治理
其实,自2024年4月以来,该申请执行人经济合作社有4件同类型土地返还执行案进入法院。案情相似,困境雷同:土地层层转租,用途悄然变异,最终承受执行之重的,是那些在土地上倾注了汗水与期盼的朴实农户。
面对接踵而至的四案,若分案处置,难聚合力,经过反复权衡,我们最终决定对四案进行集中执行。
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申请人权益与种植农户利益相兼顾”的总体思路,我们审慎评估作物周期、农户投入,在确保土地返还的前提下,灵活协调时限。法院的判决,是必须坚守的底线;但执行的路径,却可以嫁接柔性的枝丫。最终,在不懈努力下,四起棘手的案件得以平稳、同步执结。申请人的集体权益得以兑现,土地上农户的生计也获得了最大程度的保护。
然而,案件的执行虽告一段落,此类土地纠纷在乡村却屡见不鲜,其症结在于土地流转的失序。为了实现“办理一案”带动“治理一片”,推动矛盾从“末端执结”向“源头化解”,之后,我们向经济合作社发出司法建议书,聚焦于土地经营流转合同的规范、转租行为的有效监管、农户知情权的保障提出具体改进建议……
令人欣慰的是,建议获得了经济合作社的积极回应与承诺改进。这意味着,通过堵塞管理漏洞、规范操作流程,未来此类纠纷有望从源头上得到预防。
至此,这份“写在田埂上的司法答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它不仅定分止争于当下,更致力于夯实乡村土地秩序的基础。当土地流转更规范、权益归属更明晰、劳动耕作者更安心,田埂间的辛勤耕耘才能少一些无谓的纷扰,多一分可期的安稳。乡村振兴的步伐,才能在这片法治的沃土中,走得愈发稳健有力。
本期作者
诸佳依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
王坤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
陈嘉思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司法行政人员
来源丨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执行局
文字:诸佳依、王坤、陈嘉思
漫画:王杉
责任编辑:蒋梦娴
编辑:左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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