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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学术月刊》2025年第7期目录及摘要

转自:上海市社联 2025-07-24 17:11:34

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主办

文明兴替与国家治理研究

多元文化主义与中华文明多样性

摘要:追溯多元文化主义如何从民族主义不同主张间剧烈冲突的社会背景下产生、发展,以及如何主要由于它在处理欧美各国少数族裔移民群体方面过于激进的主张而陷于挫折、走向“退潮”,对于讨论文明多样性具有重要启示意义。遵循多元文化主义路线所制定的对国内原住民和人口占少数的历史民族实行地域性民族自治各项政策,已经融入锚定西方发达国家处理国内民族关系的基本制度框架。东西比较,使我们更加看清了中国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优越性,看清了我们需要弘扬的,是能充分包容多样性的中华文明一体性。

关键词:民族主义;多元文化主义;中华文明

作者:姚大力,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教授。

论中华条标传统的话语构建与创造性转化

摘要:我国古代法律中持续约九百年之久的条标,在清末变法修律中,因照搬日本、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的法条结构而被废止,迄今已潜形百余年。这种现象值得今日的人们认真检讨和深刻反思。条标所具有的索引、称名、排列和建构等功能,在解决立法困境、统一司法适用、推进法学研究和教育等方面,仍具有参考价值与实践意义。在当今传承创新条标立法的条件已经具备的条件下,我们应当在借鉴中外条标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如何恢复条标设置。

关键词:条标设置;立法技术;法治话语;创造性转化;中外借鉴

作者:周东平,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安迪,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自然性与自主性:

伦理规范生成的路径分野

摘要:纵观当代生命、环境、生态、医学伦理学,有关自然性与自主性观念间的对立就像一根红线,贯穿着这些领域几乎所有议题的讨论。对自然性与自主性重要性的不同理解,不仅决定了生物保守派同生物自由派及超人类主义的分歧以及对伦理规范生成路径的确定,而且也影响了有关人的本性、寿命延长与基因增强方面的道德认知。通过这些讨论,自主性原则内在强大的逻辑解释力和竞争力得到清晰的呈现。当自主性原则为人们对大自然以及人类的自然遗传基础进行改造提供支撑之时,不伤害与公正原则又对这种改造的限度做出了确定。

关键词:自然性;自主性;寿命延长;基因增强;超人类主义

作者:甘绍平,贵州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人工智能发展如何抉择:

“祛魅”“返魅”还是“拟魅”

摘要:人工智能(AI)的发展被大致分为了弱AI(专用AI)和强AI(具身或通用AI),似乎缺乏中间形态或阶段。从“魅”的视角审视,AI可分为“祛魅”“返魅”和“拟魅”三种形态或阶段。“祛魅的AI”是指“无心”的机器智能,纯粹展现工具理性;“返魅的AI”是指“有心”的机器意识系统,旨在实现具身心智的通用智能;“拟魅的AI”是处于“无心”和“有心”之间某一“中间状态”的“拟心”状态,目的是彰显交互意识,完成各种认知任务。这种划分有利于新一代AI的健康发展,不仅可避免两种智能因进化产生的“解释鸿沟”,也可避免技术壁垒和伦理困境。

关键词:拟魅的AI;半创造性;无机指号学;神经形态学习系统;适应性表征

作者:魏屹东,山西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罗尔斯差别原则的解放旨趣

摘要:罗尔斯主张按照差别原则分配社会的收入、财富,要求人们之间的不平等收益必须能够最大程度地改善最不利群体的处境。他因此被认为是一个平等主义者。但是差别原则却遭到当代两大平等主义理论的共同反对:运气平等主义认为它还不够平等,关系平等主义却认为它是多余和不必要的。曾经引领和激发当代平等主义分配理论的差别原则由此陷入了腹背受敌的境地。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差别原则本身是有缺陷的,因为支持它的理由除了平等,还有自我实现。从自我实现的角度看,差别原则能够克服社会合作对不同人类技能的扭曲定价,确保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行使、发展自己真正心仪和擅长的技能,并从中得到最纯粹的满足。差别原则由此有助于克服异化劳动和推进“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揭示差别原则的解放旨趣因此可以表明,在比较罗尔斯和马克思的政治哲学时,不应该只关注“马克思有无规范的正义观念”,还应该关注“罗尔斯的正义理论能否实现人类解放的理想”。

关键词:差别原则;解放;平等主义;自我实现;异化劳动

作者:惠春寿,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副教授。

利维坦:从农业到人工智能

——技术政治经济学及其对人类文明存续的思考

摘要:伴随着人类社会的演化,霍布斯“利维坦”的国家隐喻也不断获得适应性变革能力。利维坦的迭代揭示了技术政治的深层悖论:我们既需要强大系统应对文明风险,又恐惧失控的技术权力。从农业革命到AI浪潮,人类始终在重复“作茧自缚”的历史轮回。农业文明塑造人类最早的控制范式,是通过“资源—信息—组织”的三维构造来实现的;工业利维坦的遗产,在于它创造了流水线控制范式的操作系统;数字利维坦的强大,则源自人类对效率孜孜以求的致命迷恋。控制利维坦的真正创造者不是工程师,而是每个时代的社会选择机制。破解“作茧自缚”的循环,人类需要重写技术演进的生命代码:将“效率至上”的逻辑替换为“生态共荣”的价值观,让“算法透明”取代“数据黑箱”而成为文明的基石,用“神经多样性”对抗“认知标准化”的规训暴力。唯有如此,人类文明火炬的光芒才可能照亮未来。

关键词:利维坦;规训;农业;人工智能;技术政治经济学

作者:罗必良,华南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制度与发展研究院教授,广东省哲学社科—农业农村改革与制度创新重点实验室首席科学家。

从《济贫法》之争看古典经济学的公平观

摘要:所谓公平观,是指体现了一定程度“结果平等”的经济资源的分配。19世纪对《济贫法》的讨论,是古典经济学公平观的主要表现方面之一。亚当·斯密率先改变了对穷人的看法,主张人因贫穷本身就有权得到一定的物质资源。进入19世纪,运行了200年的《旧济贫法》的弊端愈加凸显。马尔萨斯根据其人口原理对济贫法进行了猛烈批判,认为济贫法会制造出源源不断的穷人,最终将社会拖入普遍贫穷的深渊。李嘉图赞同马尔萨斯的观点,运用其工资理论和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同样主张废除济贫法。西尼尔在济贫法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1834年《新济贫法》出台的重要推手之一。与马尔萨斯不同,西尼尔认为生育率是内生的,经济发展本身就会抑制人口增长,他反对《旧济贫法》的理由是认为它会摧毁生产而非人口过剩。古典经济学对《济贫法》的讨论,是经济学史上第一次“公平与效率”之争,且已经触及后来公共选择学派的核心命题即“税费—服务”之间的关联性。群体公平和代际公平问题,亦可追溯至古典经济学的《济贫法》之争。

关键词:公平观;古典经济学;济贫法;人口理论

作者:张琦,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家城市群空间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平等与效率的兼顾

——《慈善法》的激励与分配效应

摘要:慈善组织作为第三次分配的核心载体,其激励与分配效应的发挥有可能使我们在兼顾平等与效率的同时实现共同富裕目标。以2016年《慈善法》对非公募基金会管理费用率的差异化调整为政策背景,并基于2012—2021年中国5140家慈善基金会的非平衡面板数据,构建双重差分模型,可以系统考察薪酬激励对慈善组织效率(捐赠收入)与平等(公益支出)的影响机制。研究发现:(1)《慈善法》显著提升非公募基金会管理费用率,驱动员工工资福利支出率增长0.5%,验证了薪酬激励的传导机制;(2)政策实施后,非公募基金会捐赠收入与公益支出分别增长约15%,反映出这一制度调整在实现效率目标的同时对平等目标的兼容性;(3)异质性分析表明,上述平等与效率目标的兼容在高社会信任度、高竞争强度的环境中有明显体现,但在低社会信任度、低竞争强度的环境中则没有捐赠收入的明显增加,仅体现为公益支出显著增加。研究结果为慈善领域“平等—效率”的兼容性提供了有力的经验证据,证实适度市场化的激励机制有助于实现慈善组织平等与效率的双重优化,进而为完善第三次分配制度提供理论支撑与政策参考。

关键词:慈善法;平等与效率;捐赠收入;公益支出;第三次分配

作者:黄伟,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国际经贸学院教授;王旸,上海政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讲师;陈钊,复旦大学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中心教授。

中国农村发展的度量指标

——基于能力路径的研究

摘要:阿玛蒂亚·森等学者提出能力学说,认为经济发展的核心是人的能力的提升。联合国在能力学说的基础上设计出人类发展指数,以评价世界各国的发展水平。从能力学说的视角出发,经济发展应以人为本。具体到中国农村的发展,应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生活质量。借鉴能力学说的核心思想,结合中国农村地区的发展现状,从基本生活、情感维系、公共生活和个人发展四个维度制定出评价中国农村发展的度量指标,将有助于农村人口的能力发展,为消除“绝对贫困”之后中国农村的发展构建适当的评价体系。

关键词:能力路径;基本生活;情感维系;公共生活;个人发展

作者:李石,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共同富裕研究院研究员;杨刚,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博士后。

找回公众的参与权

—— 一个超大城市公众立法参与的

全域协同民主分析框架

摘要:立法中吸纳民意民智、促进公众参与是良法善治的核心要义。在公众参与权利普遍虚置、立法效能与民主价值脱节的现实背景下,立法过程中如何实现广泛有效的公众参与是中国立法方面亟待回应的一个制度难题。研究表明,通过共识性理念协同、制度性主体协同、增量性机制能力协同以及平台性载体协同的合力驱动,全域协同民主将顺利运转起来,并对公众立法参与的广度、范围和深度产生正向影响。中国超大城市场域中生长出的全域协同民主,既找回了公众参与权,又走出了一条超越西方模式、以协同制度供给激活公众立法参与需求的组织驱动型民主之路。

关键词:公众参与权;全域协同民主;超大城市;组织激发

作者:王逸帅,华东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

为何法治概念应包含“基本正义要求”

摘要:法治仅具备形式原则并不足够,因为几乎任何人类社会以法律统治的模式都要求一定的形式原则,但并非任何具备形式原则的法律统治都能称之为“法治”。政治关系和法律属性上的道德性决定法治需至少有追求实质法治的可能性,任何一种实质法治的可能性需建立在法体系满足“基本正义要求”基础上。因此“基本正义要求”是包含了形式原则的法律统治得以称之为法治的概念条件,其中根本人权与自由是“基本正义要求”的核心成分。但包含“基本正义要求”的法治不应等同于实质法治,它仅构成任何一种实质法治的前提条件。

关键词:法治;形式原则;基本正义要求;实质法治

作者:张途,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理性、制衡与统治:

“国家作为机器”的意义和谱系

摘要:“国家作为机器”的隐喻在现代政治思想史中拥有独特地位。17世纪机械论哲学兴起后,相继出现了三种“国家作为机器”的思想传统,即国家作为自动运行的理性机器(以霍布斯、官房学和韦伯为代表)、国家作为权力制衡的复杂机器(以孟德斯鸠和联邦主义者为代表),以及国家作为阶级统治的动力机器(以马克思主义为代表)。不同理论传统对国家机器的理解大相径庭,对国家也未有一致的价值判断,它们构成了略有交叉但基本独立的三条政治思想谱系。澄清“国家作为机器”的发展历程,不仅有助于理解该隐喻在理论上的濒死状态和实践中的假死状态,也促使人们公允审视其思想史地位和当代价值。

关键词:政治理论;思想史;隐喻;国家;机器

作者:许松影,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与国家治理研究院讲师;黄雄英,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

社会心态:

一种群体精神史的书写与阐释路径

摘要:社会心态研究在西方话语叙事中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在重建以来的中国社会心理学中则经历了四个发展时期。通过对西方话语和中国学术语境中社会心态概念的理论蜕变和研究规范过程的梳理,可对心理学和社会学两种主要研究取向中建构社会心态的不同机制进行比较。在此基础上,立足社会学的立场,通过个体与不同范畴或层次的他者间相互关系的远近,可发展出一种更为简洁也符合中国情境的操作化思路,并在以市场化为表征的历史变迁或社会转型的背景下,提出了一种涵盖微观和宏观因素同时能够兼顾共时态与历时态两条线索的社会心态研究的分析框架。

关键词:社会心态;群体精神史;市场化;概念操作化

作者:胡洁,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

“李生” · “二古” · “曼殊”:

《荆生》事件的三位关系人

摘要:1919年2月,林纾发表短篇小说《荆生》,影射攻击北大新文化人,引起对方的反批评和文化界的广泛议论,这一事件被认为是“五四”前不久“新旧冲突”的一个重要环节。以往研究多聚焦于双方几位头面人物,而相对忽视其他有关系的知识人:《荆生》中向“蠡叟”讲述故事的“李生”,在《每周评论》上攻击林纾的“二古”和“曼殊”,三人的真实身份一直不明。经考证,其分别是北大学生李濂镗、北大预科教授程演生和梁启超之弟梁启勋。三人的知识背景、参与动机和立场认同各不相同,展现了当时文化界纷繁复杂的多元状态。

关键词:《荆生》;李濂镗;程演生;梁启勋;林纾

作者:夏寅,北京大学中文系博雅博士后。

试论陶孟和对《新青年》的贡献

——关于《新青年》同人分化重要细节

摘要:关于《新青年》同人分化的研究领域,学界对陶孟和的关注相对较少,且常将陶孟和与胡适放在一起探讨,以分化之后胡、陶的密切关系来解读陶孟和在分化前的言论,未真正触及陶孟和在五四时期的精神立场与思想内核。事实上,陶孟和作为《新青年》的重要同人,早期同《新青年》尤其是与陈独秀合作关系紧密,通过爬梳1919—1920年陶孟和写给胡适、陈独秀多封书信以及发表的文章可厘清相关脉络。1920年上半年,陶孟和夫妇给迁回上海的《新青年》积极供稿,8月陶孟和写信给胡适、陈独秀,提议以《新青年》同人群体为依托,与二人商议再创办一个日报;而陈独秀同陶孟和的分歧与北高师学潮、研究系传言等有关。这些对于重新审视与阐释《新青年》同人群体分化建构了新的内涵。

关键词:《新青年》同人分化;陶孟和;陈独秀;胡适;《每周评论》

作者:李兰,复旦大学中文系博士研究生。

王方仁与鲁迅及朝花社停办关系考论

摘要:《鲁迅全集》对王方仁注释有误,王方仁是合记教育用品社创办人王筱堂之子,1936年后以“王福清”之名接掌“合记”,直到1983年仍然在世。朝花社停办是因合记教育用品社“舞弊赖账”说并不可靠,真正原因与当时中国制版印刷的欠发达、朝花社激进的出版策略、上海书业整体环境及“合记”突如其来的撤退都有关系。考察王方仁的文学译作,可见其关心社会进步的抗争精神,与鲁迅之间的精神关联。王方仁的人生,体现了20世纪上半叶知识分子在文艺与实业救国之间的徘徊与挣扎。

关键词:鲁迅;王方仁;朝花社

作者:黄江苏,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入冥与升仙:

画像砖所见两汉身后世界的双重想象

摘要:汉画像砖集中呈现了时人对身后世界的两种不同想象:“入冥”与“升仙”。“入冥”图景强调墓主魂灵在幽冥世界永久性地享受富贵安乐,“升仙”图景描绘了墓主尸解成仙、飞升昆仑的动态全程。两种身后想象是汉画艺术的共有主题,折射出汉代宇宙观、生死观的核心理念。以人间世界为中心的宇宙图景、魂魄二元的生死理念以及身后魂灵能知能为的社会共识,是汉画艺术发生发展的共有源头。在此基础上,“入冥”图景受到汉代新儒学忠孝观念的直接影响,表达了汉代寓忠于孝、寄现世教化于丧葬艺术的治国理念。“升仙”图景直观展现了先秦两汉数百年神仙思想发展演进的全貌,“人”的“仙”化运动、“昆仑山—西王母—不死药”逻辑链条的成立以及尸解观念是其理论核心。汉画艺术对人主体地位的充分肯定,标志着先秦两汉社会转型的世俗化进程已基本完成。

关键词:汉画像砖;幽冥;忠孝;生死观;神仙信仰

作者:李忠民,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张剑光,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从“门图”文书看徽州僧(道)俗关系

与传统社会之变迁

摘要:迄今所见的“门图”文书相当有限,但却是我们观察区域社会变迁的珍贵史料。在传统时代的徽州,僧、道是颇为特殊的群体。自宋代以来,在地方上具有实力的族姓成为寺庙、道观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当时,建寺(观)守祠颇为普遍,寺庙道观对于特定族姓存在着相当程度的依附关系。然而,及至明代中叶以后,不少族姓与寺庙道观的关系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在这一时期,围绕着寺庙、道观出现了诸多纷争,其焦点主要在于——当时与特定族姓若即若离的一些寺庙、道观,最初究竟是立寺(观)护祠,还是从一开始就是众姓香火。揆诸实际,由于明代前、中期不少族姓一度疏于对寺庙、道观的支持与控制,这些寺庙、道观遂殚思竭虑地挣脱特定族姓之控制。可能也就在此后不久,僧、道逐渐发展出各自的“门图”,借此将原本隶属于一姓的香火院变为四方众姓之公共香火。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门图”便作为僧、道的一种权益或资产可以继承、买卖及典当。僧、道通过发展“门图”,壮大了自身的经济实力,从而摆脱了先前特定族姓檀越之控制,这也不断诱发一些族姓与寺庙、道观的矛盾与冲突。当时,徽州的各个族姓也正是通过与僧、道以及佃仆(或小姓)之纠纷与冲突,加强了自身的宗族统合——这是明代中叶以来伴随着徽州社会的剧烈变迁,僧(道)、俗双方都在发生的一些重要变化。

关键词:徽州;门图;寺观;僧(道)俗关系;宗族统合

作者:王振忠,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安徽大学讲席教授。

Title and 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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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术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