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
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统计调查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沪科合〔2025〕14号
各在沪研究开发机构,各高等学校、三级医疗机构: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成〔2025〕2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4-2027年)》等相关内容,现就2024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体
市属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研究开发机构、市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从事卫生科研活动的三级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格式报送本单位2024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统计调查报告。中央在我市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三级医疗机构应将其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统计调查报告书面抄送市科技、教育、卫生部门。
二、报送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登录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统计调查系统(网址:https://cgzhndbg.istic.ac.cn)完成2024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统计调查网上填报工作,并将系统填报生成的正式版年度调查报告打印盖章后,一式四份报送(抄送)市科委、市教委或市卫生健康委。无相关转化活动的单位应主动以纸质方式声明。
三、报送时间
1.网上填报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27日。
2.纸质版年度调查报告报送截止日期:2025年7月3日。
四、年度调查报告寄送地址
1.在沪研究开发机构送至市科技创业中心,地址:钦州路100号1号楼401室。
2.高等学校送至市高校科技发展中心,地址:宝山路251号甲506室。
3.医疗机构送至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地址:建国西路602号科研管理事务部。
五、联系方式
市科委 戚璐雯/李畅 64839009/63580023
市财政局 周尊丽 54679568-13066
市教委 孙静/郑金聪 56627214/23116742
市卫生健康委 张蕴伟/陆雯娉 33262083/23117979
附件:1.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及三级医疗机构填报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统计调查报告的要求
2.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三级医疗机构科技成果
转化年度统计调查报告(2024年)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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