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本市BIM智能辅助审查试行过程中在数据标准、图模一致和审查规则方面存在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对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工程审批系统”)的BIM智能辅助审查子系统(以下简称“BIM审查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从2025年6月15日起启用。详见↓
适用工程
本市实施BIM技术应用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
审查方式
对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的IFC格式BIM模型、施工图电子图纸及结构计算书等设计文件实施二维、三维联动的智能辅助审查。
审查内容
1、建筑、结构和机电主要强制性条文;
2、结构输入输出指标、配筋和荷载;
3、建筑(结构)图模(算)一致性检查及模型质量检查。
需交付的资料
按《上海市房屋建筑施工图信息模型(BIM)交付要求》(见“阅读原文”)开展BIM建模及施工图设计,导出“*.ifc”格式的模型文件、结构计算校审数据包,同步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
具体填报和办理流程
1、准备。设计单位使用市工程审批系统客户端软件(v2.0),依次完成信息填报、设计说明编制,以及施工图、模型和结构计算校审数据包等文件的导入。(客户端软件下载:上海市“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https://gcls.sh.gov.cn,进入“下载专区”的“模型辅助审查”)
2、预检。完成模型质检、“图模一致性”检查、结构专业预检和图纸签章预检。
3、提交。建设单位在市工程审批系统发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或施工许可并联审批申请、确认设计单位传图后,设计单位通过客户端软件将数据与文件一键推送至市工程审批系统和BIM审查系统网页端,用于开展二、三维线上审查。建设单位审核后提交。
4、模型辅助审查(二三维同步)。BIM审查系统启动智能审查并生成审查结果。施工图审查机构复核智能审查结果,并将修改意见返回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完成修改并通过全部审查后,施工图审查机构在线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检查意见书。
(以上1-2步,均可在设计过程中提前完成,无需等到线上申请时再操作。3-4步为线上操作。)
相关要求
建设单位:落实相关费用,组织设计等单位开展BIM设计,确保符合审查要求。
设计单位:采用BIM正向设计及BIM模型出图或加强BIM设计与二维设计协同,保证图模一致。
审图机构:充分利用系统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BIM辅助审查工作。
市建设管理部门:公布电话、网络等咨询服务热线,及时解决企业运行中问题和持续完善系统功能和用户体验。
市、区建设管理部门和特定地区管委会:加大对智能辅助审查的培训和宣贯,建立管辖项目的快速咨询服务渠道,加强实施过程管理,保证工作有序推进。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原文件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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