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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澜亭|政府消费券被“薅羊毛”,给谁敲响了警钟

转自:大众新闻 2025-06-03 15:32:55

近日,“上海一德克士店长用消费券套现13.7万元被判刑”的案件,登上网络热搜。据悉,该案件是上海首例政府消费券补贴诈骗案。5月29日下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被告人夏某是松江区一家德克士快餐店的店长,从去年11月9日到11月28日,其通过“闲鱼”平台,购买并核销459张“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从中骗取政府补贴13.7万余元。法院审理后,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

近年来,利用政府消费券漏洞获利的案件并不少见。

2024年7月,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受理了一宗以制造虚假消费核销电子消费券的案件。经查,3名被告人伙同他人通过制造虚假消费核销电子消费券,非法骗取政府消费补贴3万至10余万元不等。

2023年5月,警方在杭州、台州及宁波捣毁17个利用消费券进行“空套”的诈骗团伙,涉案人员102名,涉及非法套取的政府补贴数额达655万余元。

2022年6月,由谭某组织大量人员通过非法软件更改IP地址,大批量领取中山市商务局分批投放的“满100-20”的消费券,涉案财政补贴资金约145760元……

政府发放消费券,是为了补贴消费者,进而达到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的目的,其实质是政府为促进消费发放的补贴款项,属于国有财产,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但一些不法分子却自作聪明,通过虚构交易、虚假消费等方式将政府消费券大量“套现”。这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还会导致政府的政策效果大打折扣,甚至给地方政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政府消费券被“薅羊毛”,给谁敲响了警钟?

首先,对消费者和商家是一种警示。消费券的本质是有价票证,倒卖有价票证属于违法行为。通过倒卖限制买卖的消费券套现,扰乱市场秩序的,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通过虚构商品交易、利用收款码等手段,非法套现政府消费券的行为还涉嫌诈骗。因套现政府消费券而被判刑的案例警示市场参与主体,应正确使用消费券,不要贪小便宜而犯大错。

其次,对消费券发放平台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政府部门大都是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签订协议,并拨付消费券资金到第三方平台,实际消费兑付资金数额从中扣除。这就要求相关平台应具备更有效的技术监测和风险防控手段,如借助数字化监管手段,追踪和监管消费券的发放、使用、核销全流程,精准识别异常交易数据,让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再次,政府和监管部门应引起足够重视。政府消费券被“薅羊毛”,本质是国有财产遭窃。这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消费券发放平台的监管,利用技术手段完善消费券发行的制度设计。同时,加强对申领消费券的人员、实施消费券抵扣的商家的信用监管,使钻空子“薅羊毛”乃至违法犯罪的人付出相应的违法成本。

(大众新闻记者 修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