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上观号 > 上海民政 > 文章详情

“遗产管理人”与“意定监护”制度:加大探索实践,推动制度闭环

转自:上海民政 2025-04-14 23:16:09

2025上海“民生访谈”今天(4月14日)焕新启动!上午,市民政局局长蒋蕊连续第四年担任“民生访谈”的首期嘉宾,就市民关心的养老服务、老龄事业、银发产业、困境儿童保护、残疾人福利、婚姻登记、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等话题,细致介绍民政新政策、新举措、新思路,并与听众互动交流,回应公众关切。让我们听蒋蕊说↓

遗产管理实现制度闭环

孤老去世后,他的遗产由谁来管理?为确保无人继承遗产得到妥善管理、合理分配,《民法典》创新设置了“遗产管理人”制度,规定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因此,近年来,上海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民法典有关规定,取得了一些非常有成效的进展。

一是与市高院联合出台相关《实施意见》,明确通过民事诉讼程序确定民政部门遗产管理人身份,由各区级民政部门依据法院判决履职;二是通过制定相关文件,对如何界定工作责任、构建工作流程与机制,包括如何查核与处置无主遗产作了指引或规范。

探索实践老年人意定监护

如果说遗产管理人是处理“身后事”,那么意定监护就是“生前预嘱”。本市民政部门正在不断加大意定监护的探索实践,也有部分区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同时,也不乏社会力量的参与,如全国首家专业从事监护服务的闵行区尽善社会监护服务中心,接受线下咨询200余例,已确认监护服务关系40例,涵盖居家照护、医疗抢救等不同场景。

探索建立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已被列入市民政局年度重点任务,年内将出台相应文件,重点明确老年人意定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程序、争议纠纷的处置、意定监护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支持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