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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搀扶老人反遭诬陷殴打”,本人发声

转自:东方教育时报 2024-08-30 19:10:11

近日,江西抚州,17岁小伙孟欣轩路遇醉酒老人摔倒在地,热心上前搀扶,却遭到对方诬陷殴打并索赔。警方调取监控为小伙证明清白。小孟表示不后悔,下次再遇仍会伸出援手。
媒体评论:
诬陷搀扶者的老人被拘,就该这样呵护善良
近日,一则做好事搀扶老人反遭诬陷的消息引起社会关注。事发地在江西抚州。一名17岁小伙孟欣轩在路上遇到醉酒老人摔倒在地,小孟上前搀扶,并联系其家属。没想到这名老人诬陷是小孟骑车撞倒他的,老人家属还执意要求小孟陪同老人到医院检查,并赔偿。当着警察的面,小孟被老人一家纠缠、推搡,甚至小孟还被老人多次掌掴。
之后当地警方积极介入、及时调查、果断执法,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很快还原了事发过程,不仅还了小孟清白,更为关键的是,之后该名老人因殴打他人被南城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8月19日,该名老人因殴打他人被南城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本文图均为 法治日报微信公众号 图

其实,过去发生了太多类似的“扶老人被诬陷”案件,其中不少案件,我们并没有看到恶意诬陷者受到法律的严惩,往往止于“批评教育”。如果诬陷没有成本,那就形成了糟糕的“破窗效应”,这恐怕也是类似案件屡屡发生的原因,更严重影响到普通人对陌生人施以援手时的信心和决心。


要看到,在极个别案件当中的诬陷行为对社会风气的恶劣影响。所以,要奖善,就必须惩恶,对诬陷者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该行政拘留的行政拘留,该训诫的训诫,不应该让法律之外的年龄、经济条件等因素干扰案件的正常处理。


只有真正“一断于法”,让诬陷者明白自己违法的代价有多大,才能消除舆论场里的错误认知——诬陷者不能与特定的年龄、特定生活状态勾连在一起。诬陷就是违法行为,本人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而不是让整个年龄段的群体背上骂名。


诬陷者不能因为年龄大而受到法外宽宥,不能因为生活处境不佳就得到法外开恩。像江西抚州警方这样依法惩戒诬陷者,不拖泥带水,有效呵护社会善心,也是在保护更多的未来需要援助的老年人。希望这样的公正断案成为处理类似诬陷案件的“标准化流程”。

媒体评论:

警方这次“教科书式出手”值得点赞

本是助人为乐,却被诬告成施害方。这种事情不是第一次发生。在此前发生的事件里,往往因助人者难以“自证清白”,或诬告者没有得到应有处罚,导致做好事反而吃亏。“扶不扶”,一定程度上成了一个道德困境。不少人在看到有人需要帮助时会心存顾虑,也有人会在做好事的同时拍视频记录为自己作证。

必须承认,频繁上演“倒打一耙”的恶行,伤害了善良本真的心灵,污染了社会向上的风气,加重了更多老人受困被施救的困难。所以,这种一人道德败坏,全社会承担恶果的事件危害性很大,必须得到严厉惩处。

此次抚州警方面对“扶不扶”法律和道德难题,立场鲜明,毫不含糊,该表扬的表扬,该惩罚的惩罚,既维护了助人者的权益,也对诬告方做出了处罚,用“赏善罚恶”彰显法律正义,维护社会道德。

一直以来,我们都崇尚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价值观,但同时,善良不应被欺,更需要法律锋芒的保护。这次事件可以说为以后处理类似诬陷案件提供了一个范本,也为社会鼓励助人为乐的风气注入了信心。

只有对诬告者依法重罚,才能遏制做好事反被诬告现象的出现,也才能让大家在做好事时更有底气。

事件了结后,少年表示并不后悔帮助他人。法治保护了一颗善良的心。我们期待看到更多善意被呵护,更期待乐于助人、敢于助人在我们的社会蔚然成风。


图文来源:文汇教育综合自半月谈、澎湃新闻、陕视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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