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上观号 > 上海宝山 > 文章详情

宝山疾控话健康 | 揭秘“红眼病”真相,守护明眸每一天!

转自:上海宝山 2024-08-12 08:32:15


珊宝,珊宝!听说“红眼病”进入多发季节了,是真的吗?

莫慌,莫慌,听我娓娓道来~

“红眼病”往往是人们的俗称,主要症状均是眼睛发红、干涩、眼痒、疼痛等。

“红眼病”按照病原体分类,可大致分为细菌性、病毒性、微生物性三类。在这些分型中,肠道病毒70型(Enterovirus type 70,EV70)、柯萨奇病毒A组24型变种(Coxsackie virus,CA24v)引起的“红眼病”学术名字叫做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也称为流行性出血性结膜炎,是我国法定丙类传染病!

● ● ●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常表现为眼结膜高度充血、眼睛疼痛、异物感、分泌物增多等症状。该病发病急,通常感染病毒后一两天内就会发病,病程一般在7天至10天左右。愈后良好,但康复后仍会再次感染发病。

该病全年均可发病,有明显的季节特点,以夏秋季多见。易在人口稠密、卫生条件差的地区流行,在托幼机构、学校、工厂企业等人群聚集的地方易发生暴发流行。

患者是本病的主要传染源,其眼部分泌物及泪液均含有病毒。发病后2周内传染性最强。主要通过接触被患者眼部分泌物污染的手、手帕、面盆、毛巾、浴池或泳池水等方式传染。

● ● 

“红眼病”如何预防

1.勤洗手。

2.不用脏手揉眼睛。

3.眼眼睛出现痒、红、充血等不适症状不去游泳池、理发店等场所。

4.不要与他人共用毛巾或个人卫生用品,用流动水洗脸和手,不接触患者用过的洗脸用具、手帕及治疗使用过的医疗器具等。

5.在流行期,要尽量少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得了“红眼病”怎么办

1.按医嘱滴用眼药水。

2.居家隔离七天。

3.毛巾、脸盆、被褥等个人用品请单独使用。

4.个人用品要定期消毒,防止传染给家人。

5.发病一周后,去医院复诊,痊愈后方可返校、返岗。

6.患病期间,不要去学校、理发店、浴室、游泳池等公共场所,防止传染给他人。

海报一览,更清晰~

● ● 

配图均来源于摄图网

宝山区科普项目资助(项目编号:2023-1-L001)


编辑:潘乔雨

资料:宝山疾控

*转载请注明来自上海宝山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