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吃得安全、吃得健康”已经成为人们挑选、购买食物时最关注的问题。靠什么来选?食品标签。
然而,现在的食品标签由于缺乏统一规范,总是让人“四处寻找”,对于老年人、视障人群等群体来说,密密麻麻的一片小字,更是很难让人看清。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闵行区浦锦街道芦胜村党总支书记张义民就这个问题提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
张义民在建议中说,随着食品产业快速发展,安全标准体系逐步健全,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控制,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保障,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但在食品外包装上的标签标注仍存在一定乱象,比如,标注位置不一,有的在封口处、有的在任意一个位置;标注也不够清晰,有的只标注数字不表明其意义,有的仅为一个浅制钢印标签。此外,还出现标注字体不同、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注随意等情况,这导致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群体,在购买时不容易观察或在食用前不容易发现食品是否过期,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今年全国两会上,张义民提出了《关于规范食品标签,统一标注方式的建议》。
张义民在建议中提到,规范食品标签建议从制度规范和加强监管两方面入手。一方面,现行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标注方式的规定要求仍比较宽泛,建议更加规范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标注方式,如标注位置、使用表述、标注字体等。另一方面,加强监管。建议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常态化监督,指导标注不合理、不清晰的相关企业加以整改,真正把维护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实到位。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
为方便消费者清晰辨识预包装食品(含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现就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公告如下:一、在预包装食品最小销售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显著标注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最小销售包装有多层的,在其最外层包装上标注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二、采用“见包装物某位置”的形式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其位置应当清晰明显、描述准确、易于查找。三、使用最小高度不小于3毫米、高度与宽度之比不大于3:1的文字、数字、符号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四、以白底黑字等背景颜色与日期颜色对比明显的形式清晰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五、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明确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六、同一预包装内有多个单件预包装食品的,在外包装上以最早到期的单件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标注保质期到期日,或在外包装上分别标注每个单件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到期日。七、采用分装方式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同时标注所分装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分装日期,以所分装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标注保质期到期日。八、改进喷码、打印等日期标注技术和设备,确保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注内容持久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