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建立示范区统一的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加快生态优势转化,示范区执委会在充分衔接国家和两省一市已有政策制度的基础上,近日编制发布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产品目录清单(试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产品调查技术指南(试行)》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技术指南(试行)》,建立了覆盖示范区全域和典型片区的区域特色生态产品总值核算体系。目录清单明确示范区生态产品种类及定义内涵,调查技术指南明确生态产品数据来源和调查方法,核算技术指南明确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三项制度一体协同、层层递进、系统集成,可指导开展示范区生态产品总值(GEP)的核算,解决了示范区生态产品的“难度量”的问题,为逐步实现示范区生态产品“可抵押、可交易、可变现”奠定基础。


来源:长三角示范声
编辑:乔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