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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醉驾致人死亡,上海崇明区公开通报3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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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吴頔 2024-02-05 11:17
摘要: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崇明区纪委监委日前公开通报三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1.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化市场监督管理所原所长杨胜东醉酒驾驶问题。2023年1月18日晚,杨胜东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撞及行人,致他人当场死亡。经事故责任认定,杨胜东负事故全部责任。2023年8月,杨胜东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2023年11月,杨胜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崇明区庙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原二级主任科员吴贤兵醉酒驾驶问题。2023年3月10日晚,吴贤兵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民警查获。经检测,吴贤兵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3年6月,吴贤兵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23年9月,吴贤兵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崇明区建设镇社会事业办公室原工作人员顾徐醉酒驾驶问题。2022年2月20日晚,顾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顾徐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3年1月,顾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2023年3月,顾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崇明区纪委监委表示,3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触碰纪律红线,挑战法律底线。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严重威胁道路交通秩序和群众生命安全,不仅会给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伤害,还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代价惨重、教训深刻。春节临近,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深刻认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危害,强化规矩意识、底线意识,切实把纪法要求转化为行动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栏目主编:张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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