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深度 > 原点 > 文章详情
对话国内AI生成图片著作权第一案原告:从此AI生成物都有著作权了吗?
分享至:
 (479)
 (0)
 收藏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郑子愚 谢瑞瑞 2023-12-29 10:04
摘要:利用AI生成图片,是否体现作者个性化表达,需要个案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人工智能(AI)生成巨量图片,并主张了著作权,你随手拍的照和涂鸦都有可能被定性为抄袭、侵权了AI,为此你要支付一笔版权费用。

这仅是一些反对AI绘画的人,忌惮AI生成图片软件的能力和著作权萌发出对AI图片垄断最极端的想象。

然而,这些想象因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的一起AI生成图片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再次甚嚣尘上。据法院的判决,涉案的AI绘画图片具备了“独创性”要件,并体现了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因此应被认定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法院认定被告构成侵权,需向原告公开道歉,并赔偿500元。记者了解到,一审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该案也被称为我国AI生成图片著作权第一案,引发网络关注。有人害怕AI的能力,也有人想保护自己用AI生成图片的著作权。AI生成图片是否可以主张著作权?该如何去裁定它的著作权?

记者联系到此案原告李昀锴,发现34岁的他是一位AI绘画爱好者,同时也是一名律师。他想了解当下司法对AI生成物的具体态度,这场“首例”官司似乎有了特别的意义。以下是他的自述。

契机

我是一名律师,也是一名AI绘画爱好者。我从2022年10月前后开始关注AI绘画的,当时的热点新闻是AI绘画作品《太空歌剧院》获得美国科罗拉多州博览会艺术比赛数字类别头奖。

AI绘制的《太空歌剧院》

我看到这张图片的时候就觉得画面精美,如同作品名字一样透露着广袤和荒凉的感觉,让人感受到人类之渺小。我对AI绘画能力感到吃惊。我不会绘制这类架上的绘画,只是对绘画揣有创作梦想。AI是一个便捷的工具,我可以用它去画一些符合我个人审美趣味和传达我情感的画作。于是我就着手研究如何使用模型、如何让绘画生成的结果符合提示词要求等。在学习中,我加入了很多社群,和很多小伙伴交流作品、探讨AI使用技巧。

由于我的职业敏感度,使用过程中我在思考,作为作者的我能否去主张AI生成图片的著作权?如果画面的所有结构性内容都是由我个人去控制的,比如我需要画面中有一个棱角的元素,我需要在提示词中注明颜色、材质、角度,再决定AI提供的表现形式,是否符合我想要的目标画面的效果,那么这样的情况下,我作为一个人的智力投入是非常多的。再一方面,使用AI的过程中,我发现AI软件对提示词不太灵敏,也就是说即使我写了提示词,AI也有可能没有在画面中绘制我想要的元素,或者画面结构、风格上不符合我的原意,这样的话,我就得慢慢地去调去试。

AI对于像我这样的使用者来说,更多时候只是起到了一个灵感提示作用。在此基础上,AI生成物不构成作品,不能去主张著作权,那我理解这对于使用者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我还感受到社群里对AI绘画是有很多疑问的,讨论最多的是,使用AI绘画是否有侵权风险?然后是在AI绘画中,个人是投入了很大精力,但生成的图片可能会被直接盗用,那么使用AI者的权益能不能被保护?我也联系过很多使用者,问他们有没有侵权的情况,想不想去做这个维权。

机缘巧合,我通过“网络识图”功能检索到,我于今年2月底在小红书APP发布的一组名为“春风送来的温柔”的图片,居然被其他的自媒体号在未经我许可的情况下转载和使用了。

我想,我是一个法律从业者,也是AI绘画的爱好者,而目前圈内迫切地需要去了解关于AI生成图片怎么去保护,眼下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我想了解司法领域对此事的整体态度,无论最终判决是保护我的著作权还是不保护,案件本身都会形成一个相对明确的衡量标准。这对整个AI行业是有一个典范性和指导性作用。

这是一个契机。

诉讼

今年3月前后,我准备诉讼。由于使用我图片的人是通过百家号发布的,因为平台规则,我无法和对方直接沟通,因此我就先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让平台披露对方信息。

5月25日,该侵害作品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于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8月24日,该案公开开庭审理,我们是通过电子诉讼平台在线参与的。

引发关注和讨论的有两个问题:一是涉案图片是否构成作品,二是我是否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这两个问题,也是庭审争议焦点中的两项。

我在法庭上展示了我生成这张图片的过程。首先,我需要在我电脑上部署AI生成图片的软件——Stable Diffusion,软件和模型包都是储存在我个人电脑上,外人并不知道我用的模型、提示词和参数,理论上我生成的图片就是独一无二的。

我构思了一幅具有摄影风格的美女特写,并在软件中输入了相应的提示词。这些提示词和参数都是我在学习使用AI绘图软件时学到的,或者来自于社区讨论中的经验分享。提示词涵盖了“彩色照片”“主体为日本偶像”等细节,并详细描述了人物皮肤状态、眼睛和辫子颜色等特征。环境被设定为外景、黄金时间和动态灯光,人物呈现方式为“酷姿势”和“看着镜头”。风格上采用了胶片纹理和胶片仿真等元素。我还进一步设置了相关参数,并根据初步生成的图片进行了一些调整,包括增加删减提示词和改变参数,最终生成了一幅自己满意的图片。

涉案图片。受访者供图

在我看来,使用AI生成图片,就和用照相机拍照是一样的。过去,相机的功能不如现在,摄影师通过手动调节各种参数拍摄作品,享有著作权;而现在,相机高度智能化,可以直接按下快门,照片同样享有著作权。为了实现我的构思,我需要使用详细的描述词以及调整各种参数,才能最终让AI画出自己想要的画面。

北京互联网法院最终的判决支持了我的主张,认为我对图片是有一定的智力投入的,比如设计人物的呈现方式、选择提示词、安排提示词的顺序、设置相关的参数、选定哪个图片符合预期等等。我生成的图片具备了“智力成果”要件的。而调整修正过程也体现了我审美选择和个性判断。这说明我用AI生成的图片并非“机械性智力成果”,具备“独创性”要件。而在AI技术不断发展的当下,AI生成图片只要能体现出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就应当被认定为作品。

而在著作权方面的认定是,作为原告的我是直接根据需要对涉案人工智能模型进行相关设置,并最终选定涉案图片的人,涉案图片是基于原告的智力投入直接产生,且体现出了原告的个性化表达,故原告是涉案图片的作者,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

判决书还表示,利用AI生成图片,是否体现作者个性化表达,需要个案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确实如此。在我看来,如果是一些AI绘制软件,用简单的提示词描述一幅画,就能画出来一张图片,其中也不需要投入太多的东西,实际上是AI根据随机选取的结果最终输出了一个东西由人来选择,那么这种情况是不是有著作权呢?我个人也不认同作者应享有著作权。

也有人问过我,为什么不可以和AI共同持有著作权?一方面,以我使用的Stable Diffusion为例,软件使用协议中有一条:“许可证人不对您使用模型生成的输出声称任何权利……”另一方面,各国的著作权法保护都是人。

促进创作的繁荣

在打官司的时候,法官也要求各方去做相应的研究,看一下国内外的法律和学者意见。

在我看来,北京互联网法院和国外一些判定案例的态度是基本一致的。

以美国为例,当地版权局认为,如果含有AI生成材料的作品也包含足够的人类创作来支持版权主张,则版权仅保护作品中的人类创作部分,这些部分“独立于”且不影响AI生成材料本身的版权地位。例如,人类可以以足够有创意的方式选择或安排AI生成的材料,从而使生成的作品作为一个整体构成原创作品,或者艺术家可以修改最初由AI生成的材料,使其达到版权保护的标准。

当一些同行、网友知道我要打这个官司,也有质疑我是不是做一个局。

我想的是,难道作为一个法律从业人员,我就不能为自己维权了吗?而且,在现在这样的时刻,知道司法对这些事情的态度,尤为重要。

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此案的裁判态度,是符合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因为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是给予进行创作的作者垄断的权利,作者可以在这个权利内最大化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在保护中,让更多人去积极地创作,促进创作的繁荣。

我想,有了这个案例之后,对于创作者也好,或者专业的设计师、画师来说,他们也不用担心使用AI绘画会不受保护。至少目前,作为一个法律界人士,我从这次案件中得到的信号是:支持技术创新,拥抱基于技术创新所投入的合理的智力创造和劳动。

栏目主编:王潇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文章
评论(0)
我也说两句
×
发表
最新评论
快来抢沙发吧~ 加载更多… 已显示全部内容
上海辟谣平台
上海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
上海市政府服务企业官方平台
上海对口援疆20年
举报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关注我们
客户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