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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愿意立遗嘱吗?民法典用5条新增遗产管理人制度,上海法学专家制出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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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闲乐 2021-06-01 11:04
摘要: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发布“遗产管理人操作流程指引”,为办理遗产管理人业务提供参考。

随着我国老龄人口比例提高,以及社会观念变化,人们对立遗嘱一事越来越重视。为此,民法典中新增了一项“遗产管理人”制度。然而,不少律师、公证员在实践中发现,民法典的这项规定过于原则,不知该如何操作。近日,经数月研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发布了“遗产管理人操作流程指引1.0版”,为相关实务部门办理遗产管理人业务提供参考,弥补法律规则供给不足。

民法典第1145条到1149条对遗产管理人的产生、职责、责任、报酬等作出了规定。和原本的继承法相比,民法典的规定无疑更加具体,明确要求管理人应当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等,对于妥善处理个人的身后事有很大意义。因此,生效后不到半年,重庆、南京、天津等地便相继出现了确认遗产管理人的判决,体现了该制度在实践中的巨大需求与旺盛生命力。

但在实践操作中,民法典有关遗产管理人的规定暴露出规范密度不足、内容过于原则化等问题。“比如说,房产变更所有人需要到有关部门登记,那遗产管理人以什么身份去办理?相关行政部门是否能受理?”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家事法研究中心主任叶名怡说。制度供给不足产生的问题已经引起相关实务部门的关注,广州市律协发布《律师担任遗产管理人操作指引》、济南市律协则举办了“济南市遗产管理人综合法律服务培训”,但相关的操作指引以及培训工作还存在各种局限性,在促进遗产管理人制度落地方面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今年3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家事法研究中心和信托法研究中心,联合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以及多个法律实务部门,十多位专家学者作为智库成员,共同研究起草了“遗产管理人操作流程指引”。其后,智库专家学者们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吸纳了学界与实务界提供的诸多意见,不断完善“指引”。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晓喆介绍,“指引”对委托合同当事人的主体作出限定,并提出建议内容,以明确受托人职责及其履职过程中可采取的手段措施。在被继承人身故后,“指引”对被继承人死亡情况核实、继承人及受遗赠人的查明、遗产的收回与管理、遗产债权债务的清理、遗产分割方案的形成与确认、遗产转移和过户的协助、遗产管理清算报告等问题提出了详细的操作提示,在遗产管理人的权利义务、履职方式、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相应说明。

“我们发布‘指引’,是希望能为相关实务部门,如公证员、律师、信托机构办理遗产管理人业务提供参考,各行业可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做出细化、规定相关配套制度。”朱晓喆说。

栏目主编:王海燕 题图来源:上观图编 图片编辑:朱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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