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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新生儿入户”遇难题,调解员调查厘清终“解困”

转自:上海市司法局 2021-09-23 23:03:22

调解故事

带您了解调解的前前后后

自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华泾司法所积极把从党史教育中汲取到的精神力量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立足本职岗位为社区群众服务,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社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你们的敬业、一心为民服务,让我很是感动,真是帮我了我的大忙。”日前,华泾镇明丰小区的朱阿姨手捧一面写着“为人民排忧解难,做人民满意公仆”的锦旗走进了华泾镇调解室,对调解员周翔燕热情周到细心的服务表示感谢。

朱阿姨的公公去世多年,但房产证上的名字一直没有去掉。今年新生小朋友需要报户口进来,到派出所因为产证上的人已过世,按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不能办理入户手续。这时他们才想到要办理房产继承事情。因为公公的身世较为复杂,在办理继承手续的材料收集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难题。公公是上门女婿,而妻子婚后几年没有生育,领养了一个女儿。没多久,妻子因故去世。公公改成了妻姓,户籍上也成了岳父母的儿子。随后,岳父母又为其娶妻,生下了一儿两女,儿子即朱阿姨的老公。

调解员根据现有的材料,在纸上厘清了人物关系,但要证明朱阿姨所陈述的事实,缺失的材料是相关单位都没办法找到的。老先生初婚大概发生在50年代,那时候本来资料就不健全,要找这些复杂的材料谈何容易。首先就要找到公公的亲生父母以及和他的关系,再找到他改姓的证据。老先生和亲生父母的关系在派出所找到了,那时候他姓陈。而老先生和岳父的关系在户籍上显示是父子,且已经改妻姓王。那如何证明这两者是同一人呢?难题不止一个,那时候领养的女儿没有领养证明,怎么办呢?

调解员了解到朱阿姨是当地土生土长的居民,小区里的老同志都了解他们家的情况,通过调查对没有纸质证据的材料做出了情况说明,为群众解决了一大的难题。终于准备齐了材料,很快朱阿姨一大家人和和气气签好了协议,了却了全家人心中的一件大事,全家都非常感激,做了锦旗表心意。

周翔燕接过锦旗后,非常感谢社区群众对调解工作的肯定与赞许。周翔燕表示对于自己来说这是最大奖赏,同时也对服务窗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继续把满意留给群众,把真情留给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