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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就餐被“探店视频”强迫出镜,起诉平台获赔1万元!

转自:申工社 2024-11-23 16:43:10

探店视频如今受到很多人青睐,

这些视频不仅满足了观众的好奇心,

为消费者提供建议,

还为博主和店家引流,

成了一门生意。

但有不少人反映,

曾遭遇过“别人拍视频,

自己‘被出镜’”的经历。

那么,

探店者能随意拍摄路人吗?

路人被探店者拍摄

起诉后获赔1万元

湖北武汉的小丽(化名)在某餐厅就餐时,看到有人在拍摄探店视频,镜头冲着自己座位的方向。小丽明确表示,不要把自己拍进去,后续却在对方发布的探店视频中看到了自己。

持续传播的视频给小丽带来了困扰,她联系了短视频平台,但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于是,小丽起诉了短视频平台,要求其删除视频、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社交平台网民留言控诉“被上镜”的遭遇

(记者截图)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法官王文兵表示,原告小丽认为自己明确拒绝了拍摄,对方不仅不尊重自己的意见,还未经其同意将视频上传到网络。

短视频平台发布的探店视频公开了原告的肖像,该视频拍摄者的行为不属于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的情形,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该视频经过不特定对象的点击、收藏、转发,使原告遭受一定程度的精神损害

鉴于该视频的点击量及转发量并未达到较大规模,且在诉讼过程中,短视频平台删除了相关视频,停止侵害。最终,经法院调解,短视频平台向小丽赔偿1万元

路人“被出镜”时有发生 

探店拍摄缺少涉及肖像权的约束

记者搜索社交平台注意到,不少网民跟小丽一样有过“被上镜”的遭遇。

在北京工作的王先生表示,自己和朋友吃饭时,经常遇到探店拍视频的博主。“粉丝较多的博主拍摄设备多、影响面较大,会把其他人拍进去。但我只是吃个饭,不想被别人当成作品,将肖像公之于众。”王先生说,他也遇到过做得较正规的探店博主,如果拍到路人后会主动征询意见,被拍到的路人不愿意,他们会在视频后期做相关处理,但现在很多博主为了方便不考虑这些,给其他人造成了困扰

△互联网本地生活服务商发布的

关于探店视频的拍摄任务

(受访者供图)

互联网平台本地生活资深服务商刘女士介绍,探店视频一般由商家或代理商发布招募任务,探店达人接单拍摄。但在拍摄层面,涉及路人肖像权时,商家和代理商都对达人没有具体约束。

专家解读:

路人和明星都拥有肖像权

如今,用镜头记录生活越来越方便。但方便的同时,公共场合的直播、拍摄行为也影响到了他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华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研究员黄尹旭表示,大众接触较多的是滥用明星肖像权的一些纠纷,其实路人同样有肖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明星和普通人的肖像权是平等保护的。于已公开传播的短视频,如没征得相关肖像权主体的同意,肯定涉及到侵犯肖像权的问题

他建议——

■视频拍摄者应具有自律心和边界感。拍摄者可征求路人的意见,如没征得同意,最好采取一些技术措施,如用马赛克遮挡或是把面部、声音特征进行处理。

■监管部门一方面要增强普法宣传,提高公众对自己肖像权的保护意识;另一方面应发布一些肖像权保护的倡议,倡导自媒体从业人员维护用户、路人的人格权益、肖像权益等。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本期编辑:茅轶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