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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在上海】简易注销分享来啦!

转自:上海税务 2024-11-22 18:43:59

大家好!申税小微携“营”在上海系列又跟您见面啦!

上期的“财务聊营商”我们邀请了财务小张为大家分享了新办企业智能开业的内容(相关链接见文末)~聊完开业我们再来聊聊注销~本期我们邀请到财务小高,请她来分享下办理企业注销的便捷操作吧!

财务小高

大家好!

近期我们公司通过“简易注销”流程很快就顺利完成了企业注销。现在来和我一起看看具体功能及操作吧。

【功能说】

对于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条件,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含代开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且没有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可免于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简易注销申请。

【操作说】

①: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

大家可通过上海“一网通办”—“上海企业登记在线”平台,办理市场主体注销登记。选择简易注销程序后,将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继续办理,并按要求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完成简易注销公示,公示期为20日。

小tips: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不需要提交承诺书,无需公示。

②:税务部门校验审核

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信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查询税务信息系统核实企业相关涉税、涉及社会保险费情况。您也可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注销预检,查看企业未办结事项。

1.登录新电子税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进入功能页面。

2.跳转至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界面,点击【我要注销】。

3.选择注销原因,点击【预检】。

4.提交注销申请后,系统将自动进行校验。

③:办理简易注销

      公示期满后,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企业可以在公示期满之日起20日(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0天)内向登记机关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财务小高

       以上就是“简易注销”的全部流程啦,真的是非常方便呢。

申税小微

感谢财务小高的分享。

下期又会有什么新内容分享呢?让我们一起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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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张颖雯 高歌

制作:高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