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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欲取脸部玻尿酸严重感染诊所竟让她回家热敷:火爆微整形大多不具资质药物来路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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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若水 2017-07-14 06:10
摘要:微整形注射的药品很多都没有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检测或获得批准文号,从业人员没有相关行医资质,此类涉案药品若系假药,相关人员的行为就构成销售假药罪。

近日,徐汇区法院判决了一起案件:原告张女士因轻率地选择了一家微整形机构,手术后出现严重感染,连出门都成了难题。法院判处微整形机构赔偿张女士医疗费等各项费用3.8万余元,诊所的老板等4人也因触犯刑法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分获有期徒刑三到五年不等。

 

如今,“微整形”风刮遍大江南北,网上、朋友圈里也随处可见形形色色的微整形广告,瘦脸针、玻尿酸五花八门,只需要几分钟,一个小手术,就能变美丽、变漂亮,让不少想要改变一下形象的姑娘心动。然而,爱美之余,也要倍加小心,因为很多微整形机构并无资质,而且所用药剂也来路不明,风险很大。

 

网络搜索诊所,微整形失败无法面对孩子

 

2015年7月,张女士通过某点评网站搜索到一家名为“FACE BOBBI”的整形美容机构,并通过网页上显示的手机号码联系上了这家整形美容机构的工作人员周婧。

 

在咨询了瘦脸、去黑眼圈等项目的费用情况后,张女士第二天就来到了位于徐汇区某写字楼内的这家整形美容诊所,由周婧为她做了三项微整形手术,花了8000多元。当时,诊所的负责人蔡旭也在现场,他向张女士介绍了诊所的情况,并告诉她店里所有的针剂和药品都是正规进口、有药准字的。

 

手术后,周婧又告诉张女士,之前她在电话中咨询的鼻内填充物玻尿酸取出手术,也是自己的诊所内常见的项目。于是,转天张女士再次按约来到诊所,让周婧为自己取出4年前做微整形手术时注射在鼻部的填充物。期间周婧使用了含有消炎及麻醉药物的所谓膨胀针剂,并通过挤压、揉捏方式提取,结果却未能取出填充物,反而让张女士的脸出现了大面积的红肿和淤青。由于手术失败,诊所就没有向张女士收取费用,还让她回家后热敷脸部。

 

张女士本以为这种小手术即使没成功,自己回去敷个脸也就好了,却没想到手术后好几天都没有任何好转。于是张女士将自己的情况告诉了周婧,并让她陪自己去诊所进行了咨询和诊疗。见感染情况十分严重,周婧又赔偿给张女士1500元。

 

就这样,在手术后的近一个月里,张女士的脸始终处在严重感染的状态下,她几乎每天都辗转在各大医院就诊治疗脸部细菌感染。从7月到8月,她先后到多家医院就诊治疗,花去医疗费1200多元,加上往返交通费用近400元。

 

除了辗转就医之外,张女士还面临了日常生活的严重困扰。当时,张女士在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担任人事部经理一职。由于治疗期间的脸部伤情非常明显,张女士无法正常上班,甚至没办法回家面对自己的孩子,于是不得不躲在宾馆、网吧等地方过夜。为此产生的误工、住宿、餐饮等费用也是一笔大数额。

 

好在经过近一个月的治疗后,张女士的脸终于渐渐好转,随后她将该整形美容机构的负责人蔡旭和手术操作者周婧告上法庭,要求两人共同赔偿自己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多项费用合计7万余元。

 

法院查明,2013年9月蔡旭开始以香港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外经营,他从台湾等地非法采购大量复合维他命B注射液、保肝注射液等药品或针剂,在未获得药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进行销售牟利,同时与周婧合作开展微整形美容、整形中介等业务。

 

在张女士诉蔡旭和周婧一案中,蔡旭、周婧的行为造成作为消费者的张女士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对此两人应就张女士的损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蔡旭和周婧连带赔偿张女士3.8万余元。同时,对蔡旭、周婧等4人非法从事药品批发、微整形注射等经营行为,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4名被告有期徒刑三到五年不等。

 

“微整形”机构鱼龙混杂,有“医师”边做美甲边打瘦脸针

 

记者从本市多家司法机关了解到,近年来涉及“微整形”的刑案有增加趋势,一些对整形知识一知半解的人,也纷纷在微信朋友圈里乱发广告。然而,微整形不同于一般的服务行业,一旦出现问题,它对人体造成的伤害是巨大的甚至是无法恢复的,这要求普通消费者在选择微整形机构时应格外慎重。

 

7月10日,静安区法院审理一起案件,这天是“90后”女子晓娜25岁生日,可她却只能站在被告席上,因为她被指控涉嫌销售假药罪。以销售假药罪对晓娜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违法所得全部没收。

 

晓娜之前打过肉毒素,感觉不错,后来就去了本市一家美容培训机构,花了七八千元学习注射肉毒素、美白针。从去年六、七月份起,她就在美甲之余,陆陆续续为几个客人打瘦脸针牟利。今年3月,晓娜通过中间人介绍,约定每人1800元的价格为三名客人各注射一瓶肉毒素,正当她满心欢喜地带着三名“徒弟”赶到本市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快捷酒店,拿出器械准备注射时被民警抓获。另查明,晓娜曾以每人1000元的价格给“徒弟”小花、客人晓玲各注射肉毒素一瓶。

 

经鉴定,涉案“HUTOX注射液”、“丽致(Dysport)注射液”、“TKTX Deep Numbs无痛膏”、“LIPORASE(注射)透明质酸酶”均未取得国家批准文号,以假药论;涉案“BOTOX”经鉴定,系假药。

 

晓娜说,这些药品是她从微信上购买的,分别从三个不同的微信号上采购来的,每瓶400多元,这些药品瓶身上都是英文和韩文,她也看不懂,究竟这些药品是否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检测或者获得过批文,她也不清楚。

 

事实上,晓娜只有高中毕业,学过美甲,却从未学过医,没有医生资格,更未从事过正规微整形的职业。她在微信上自我标榜“正规持证整形注射师”,然而这些都是她编造出来用来骗人的。她自述靠微信营销和熟人介绍招揽顾客,已经为几名客人打过肉毒素,收取每人1000多元。她这么做,纯粹是想多赚点钱。

 

为了赚更多的钱,没多久晓娜就开始带“徒弟”了。她的这些“徒弟”,年龄从二三十岁,基本也就是初中文化水平,之前要么学过美甲,要么近几年基本无业状态,她们跟晓娜一样,都是半路出家,看微整形赚钱快,就想学一门手艺得以谋生。如果不被抓,或许又会多好几个像晓娜这样的“游医”了。

 

虹口法院近期审理的一起案件中,两名被告人租借民房开起“微整形工作室”,从淘宝上购买了各种没有国家批号的玻尿酸、维生素C等整形注射药剂,在大众点评上发布了美容工作室的广告,还注册了很多账号,冒充顾客给自己刷评分、写评论。客户看见网上的广告后,会通过广告上留下的微信号联系她们。两人将客户带至出租屋,为她们进行肌肉注射,然后收取药剂费和注射费。据了解,在工作室内做微整形注射,一次要花上两到三千块人民币不等。

 

公安民警在搜查时,当场查获进口药物57支,经过鉴定,其中47支抗坏血酸注射液是假药。办理本案的检察官问及两人网上购买的药剂来源时,两人都表示不知,只是听了美容学校的老师推荐,就进了货。两人明知出售的药剂是假药却仍然销售,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经审理,两人被判缓刑并处罚金。在缓刑考验期内,两人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办案检察官提醒,微整形注射的药品很多都没有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检测或获得批准文号,他们在自己无相关行医资质的情况下,将药品用于微整形手术,并收取费用。经鉴定,涉案药品系假药,他们的行为就构成销售假药罪。检察官提醒那些抱着侥幸心理赚钱的伪专业美容人士:非专业,勿冒充;出了事,非小事;世上没有后悔药,慎行。

 

面对鱼龙混杂的微整形美容市场,检察官想提醒一下爱美人士:网上不少美容药品来源不详,购买前一定仔细甄别;所谓微整形的操作人员有可能是半路出家,没有受过正规培训,没有相应资质的,消毒若得不到保障则有被感染的可能,所谓的注射、手术美容,一定要慎之又慎;微信营销和熟人推荐也不要轻信,图便宜往脸上注射药品,没出事还好,若毁容很难补救,不要轻易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爱美之心可以有,但务必请选择正规机构、正规途径来进行。

 

(人物为化名)

 

题图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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