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名机动车驾驶人严某,自认为变造了车牌上的字母就能躲过“电子警察”执法,短短21天内,疯狂实施交通违法行为15起,其中闯红灯8起……严某没想到的是,警方在后台核查时发现异常,识破了他违法变造号牌的伎俩。
今年6月17日,浦东公安分局交警支队路设大队“电子警察”审核民警蔡小强发现一辆牌照为“沪EYY85*”的白色起亚轿车有异样——这辆车的牌照中,第一个字母“Y”的底色偏深。继而,调取了这辆车的历史违法轨迹,显示自6月1日至17日,这辆车已累计有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10起,明显不合常理。
此后,这辆车的违法行径更是变本加厉。6月20日5时46分,该车沿川沙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川沙路-川大路时,竟在左转专用道直行闯红灯通过路口;当天20时32分,该车又在沿秀浦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秀浦路-箭桥路口时,直接闯红灯通过。
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公安车辆系统综合查询比对,警方判断这辆车的驾驶人涉嫌故意变造号牌,立即部署警力布控。6月22日9时5分许,驾驶人严某在暂住处落网,涉案车辆也被扣留。
经查, 严某驾驶车辆的真实号牌为“沪EZY85*”,原号牌的字母“Z”被一“Y”字母贴覆盖。“Z”变“Y”后,严某开起车来就有恃无恐,直至东窗事发,21天内累计实施交通违法行为15起。到案后,严某对故意将车辆号牌“ZY”字母组合改为“YY”事实供认不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三项、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严某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为,将受到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记12分。此外,他的15起交通违法行为,合计处罚款3000元,共记69分。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1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也就是说严某需要参加满分教育考试和道路技能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