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要到超市偷东西?”
“我老婆得了癌症,需要钱化疗,我就想偷点日用品再转卖给路人,能赚点钱。”
看着眼前50岁出头、老实巴交的犯罪嫌疑人宗某,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欣不禁起了恻隐之心,询问起宗某的家庭状况。一个令人感动又有些心酸的故事由此浮出水面。
宗某是一位卡车司机,现在在上海某物流公司上班。宗某的驾驶技术不错,在公司里口碑很好,一个月也有6000多元的工资。单看数字,宗某的收入似乎还过得去。但是,他是家中唯一的收入来源,87岁的老母亲,25岁但重度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女儿,都指望着他来赚钱。因此,宗某一个人在上海打拼时,生活非常节俭,一年四季只有夏天才舍得租房子,其他时间都睡在卡车上小小的驾驶室里。多余的钱,全都被他寄回家中,
原本日子就已经过得紧巴巴的,只能勉强维持。直到有一天,宗某的妻子突然出现,彻底打破了这个家庭的收支平衡。
宗某的女儿年幼时因病致残,妻子在照顾了女儿一段时间后,觉得生活困顿没有希望,在女儿5岁那年选择离家出走。这一走就是20年。期间她没有尽到作为妻子和母亲的责任,直到患上癌症,需要花费大量的费用来化疗治病,妻子才想起自己还有个家,重新回到宗某的身边。
有情有义的宗某二话没说,拿出自己所有存款,又四处向亲朋好友借了十几万元,给自己的妻子治病,可终究还是不够。于是,去年12月起,宗某多次至奉贤区某超市,趁四周无人之际,盗窃超市内的牙刷、牙膏、沐浴露、洗发水等日常用品,并转卖给路人牟利。
超市老板在盘点货物时,发现超市内物品被盗,通过检查超市内的监控,发现每次都是同一个人来超市内盗窃。更奇怪的是,这人每次都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非常好辨认。“我只有这一件衣服,每次都把偷来的东西藏在衣服里带出超市。”到案后,宗某说。
从法律上来说,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盗窃罪。但是,张欣不忍心就这么简单的一诉了之,而是多次向宗某的家人、亲属了解宗某的家庭情况,向当地民政局调取了宗某的贫困证明,并多次走访了宗某在上海工作时的同事、领导,了解宗某的工作作风、为人处世情况,还走访了宗某租房时的房东。大家对宗某一致好评。
此外,宗某虽多次进入超市盗窃财物,但总金额还不满2000元,犯罪情节较轻微,主观恶性较小,且其为初犯,并已经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获得了被害人谅解,到案后又能如实供述盗窃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7条的规定,可以不判处刑罚。检察官决定,给宗某一次机会。
今年3月2日,奉贤检察院出具社会调查委托函,对宗某的家庭背景、犯罪原因、在社区内的一贯表现、社区矫正条件、居住地村委会的意见等进行社会调查。4月1日,奉贤检察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来院举行了关于这起案件的听证会。宗某在听证会的现场悔不当初。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后,人民监督员支持对宗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5月10日,奉贤检察院依法作出对宗某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