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某地一小区业委会给1500户业主发45万元红包一事,冲上了地区热搜第一名。这两年,小区发红包频繁,虽然这些小区散落在全国各地,分发到每家的红包数额不等,但大多备受称赞。这些“别人家的业委会”还会被业主转到各自小区,向自己家的业委会施加压力。
站在小区业主的角度,分钱到户,业主们拿到“真金白银”,当然是好事。但从小区治理的角度,“一分了之”的做法却并没那么值得称赞,更不该成为不发红包小区的压力来源。
以某地这一小区为例,45万元为小区两年的公共收益,业委会将这些钱平均分给1500户业主,并不符合公平原则。因为小区的公共收益原则上应该是按照各户面积大小分配,“均分”实际上损害了小区大户型业主的利益。
当然,也有不怕麻烦的小区,确实是根据面积大小发放不同金额的红包。两年前,外地另一小区曾向小区1820户居民发放总额190多万元的“年终福利”,该次发放“由业委会牵头,按照房屋面积大小,每户最少领取300元,最多领取2000多元”。但这种操作,无非只是用直接分红的形式让业主“有感觉”,是否符合小区的长远利益,是否可持续,都要再议。
小区公共收益,是指由小区公共区域的经营所得,包括楼栋电梯广告、路面停车场、小区快递柜等公共空间租赁所得。今年起施行的《民法典》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在上海,比较普遍的做法是将不小于50%的结余补充到维修基金,以及用于提升小区日常的环境与品质。
这几年,笔者接触过不少年轻的业委会参与者,他们通过技术的加持和规范的管理让自己小区的公共收益有了明显提升。这些收益除了存入维修资金账户,还被用于购买小区维修保养设备、改善绿化等。这样的投入和好的物业管理一样,是实现小区保值增值的良方。
但可惜的是,相当多的小区业主们,大多只简单地关注现金分红,却容易忽视公共收益分摊注入维修资金的收益。一位为小区维修资金注入了大量资金的业委会主任告诉笔者,但凡有发红包的新闻发布,他们小区的业主也总会转发到业主群以示差异,这样的关注显然有失公允。
事实上,公共收益分红均摊到业主个体的金额往往无足轻重,但一些老旧小区却已经面临维修资金不足、续存困难的窘境,这非常值得其他小区警醒。毕竟,维修资金好比是小区的“养老保险金”,随着小区入住年份的增加,电梯维修、外墙漏水等情况均花费不菲,一旦有的业主账户上所剩维修资金不够且不愿意补缴,很容易引发小区事务的各种推进难。
所以,小区的红包观有待更新。如果每一任的业委会委员们能对公共收益分红保持克制,不发现金红包而是存入维修资金,对全体业主而言是发了更大的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