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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光毅被判死刑,但还有“百香果女童”们身处险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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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封寿炎 2020-12-29 21:14
摘要:悲剧如果具有价值,那就应该是避免下一个悲剧再次发生。

28日,广受关注的“百香果女童案”被告人杨光毅被改判死刑,彰显了司法正义。当然,这一正义并非没有遗憾,因为被害人的生命已经永远失去。正如“百香果女童”的母亲所言,法院改判杨光毅死刑符合她的预期,但尽管如此,也换不回自己的女儿了。

“百香果女童案”的残忍程度骇人听闻。据原告方律师介绍,杨光毅一般选择独处或留守的儿童进行作案。遇害女童贩卖百香果,往返途中都是独自一人。由此可见,年仅10岁的她在较长时间里置身于成年监护人的保护之外,成为暴露风险、诱发案情的重要因素。

在农村地区,少年儿童时常不在父母(监护人)身边的情况不在少数。我的家乡也在广西农村,跟“百香果女童”家乡的情况相似。在我小时候,村子里的家长普遍不太看管孩子。那时候,当地农村有句话形容抚养一个孩子的成本:“煮粥时候加勺水,吃饭时候添双筷”。虽然语带夸张,但也可一窥当时当地抚养孩子的粗放程度。这当然有原因。农村家长的负担很重,操劳农事已经占去他们大部分时间精力,留给孩子的时间自然就少。而且那时候农村家庭子女普遍比较多,父母也着实看管不过来。

非但没人看管,不少农村孩子还要承担大量繁重劳动。一些年仅10岁左右的孩子,也就是跟“百香果女童”差不多的年龄,打柴、放牛、洗衣、烧饭,早就里里外外都是一把好手了。

少年儿童身体力量毕竟弱小,心智能力也不成熟,在没有父母保护的情况下独处,甚至独自一人参加劳动,安全风险不言而喻。在我读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就连续经历过两次危险。一次是在放学回家路上突然被一位邻村的“武疯子”“追杀”。我在拼命奔跑了几百米之后,跑进路边一家房舍才躲过一劫。另一次是上山采摘松果,从十多米高的松树上滑落。幸好当时我拼命抱紧树干,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村子里其他孩子遇险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有在山塘里游泳溺亡的,有被脱粒机绞断手指的,有从桥上摔到河岸撞破脑袋的,还有在上学放学途中被疯狗咬伤的。当这些伤害事件发生的时候,几乎无一例外,其父母等监护人都不在现场。

时至今天,农村地区的经济社会状况早已大幅改善,少年儿童的处境也早已大为改观,但他们面临的安全风险仍然不能忽视。在一些地方,未成年人参加农业劳动的情况依然存在。广西是百香果的重要生产基地,只要去广西的农村走一走,就不难看到跟遇害女童差不多大小的孩子,独自一人采摘贩卖百香果。除了面临农业劳动带来的安全风险之外,这些孩子还要面对社会中潜藏的安全风险。特别是大量农村家长进城务工后造成的“留守儿童”现象,更使农村未成年人的有效监护成为难题。没有父母等监护人的有效保护,年幼无知、身单力薄的孩子很容易成为犯罪分子选择的作案目标。从近些年媒体报道的一些恶性案件来看,“留守儿童”成为性侵害、拐卖、虐待、遗弃等犯罪行为的受害者屡见不鲜。

在农村地区强化监护人责任、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生命安全当然面临很多现实难题。这里面既有客观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也有人们主观方面的思想观念和惯常习俗。然而,无论面临多少困难,保护孩子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都应该成为政府、家长和学校的优先关切,成为全社会的优先事务。每一份监护义务的履行,都有可能避免一起悲剧的发生。

逝去的生命无法挽回,悲剧如果具有价值,那就应该是避免下一个悲剧再次发生。一位“百香果女童”的生命已经过早凋零,那些仍然身处险境的“百香果女童”“百香果男童”,应该尽快得到安全的保护。

栏目主编:朱珉迕 文字编辑:朱珉迕 题图来源:上观图编 图片编辑:苏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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