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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后窗亮起“新媒体”广告,后车车主却嫌其刺眼,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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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张家琳 2020-11-24 06:31
摘要:出租车后窗玻璃正“秒变”为显示器。

“如果不是自己反应快,差点儿就蹭到前车屁股上了!”私家车主刘先生近日致电解放日报·上观新闻热线63523600,反映日前的一天傍晚,他驾车途经瑞金二路,遭遇道路拥堵,车辆时开时停。只见前方出租车后窗玻璃上广告画面频繁切换不断闪烁,有时猛地一亮,刘先生错以为是刹车灯亮了,赶忙急刹车;有时又容易被广告吸引分心,差点撞了上去。他认为,这样的后窗广告容易导致后车误判,影响行车安全。


后窗玻璃竞相“背”广告

华灯初上, 记者驾车驶上街头。此时不少出租车后窗纷纷闪亮,各类广告画面交替闪烁,流光溢彩。远观似灯带,美轮美奂,近瞧如何呢?

前方一辆“大众”出租车后窗上,广告不断变换。一会是“某新能源车”,一会又切换成“某银行汽车金融,贷即得高至10万”,刚看清“下载申程出行APP享58元券包”,转眼又切换成了“某品牌精品装饰和地板”。数分钟内,5条广告轮番播放,令人目不暇接。有的出租车车型车身低矮,乍一看后窗空间好似全被广告“撑满”,五颜六色,让下方的刹车灯一时难辨。


△有的出租车车型车身低矮,乍看后窗空间,好似全被广告“撑满”,加上背景颜色五花八门,有时竟与刹车灯一时难辨。

11月19日20时许,记者又在茅台路娄山关路路口邂逅一辆顶灯为“新霞”的出租车,其后窗广告屏是一条长方形的LED灯带。灯带呈逆时针方向频频闪亮,内部广告字幕如跑马灯从右向左缓慢移动,周而复始,夺人眼球。


△顶灯显示“新霞”,牌照“沪DX”开头的出租车,其后窗广告屏外框被设计成长方形的灯带。

多位出租车司机表示,上述LED广告屏由租车公司统一安装。记者在路边掀开一辆“大众途安”车型的两厢出租车后备箱,只见后挡风玻璃处固定了一个与后窗几乎同长的框架。框架内的LED广告屏体由LED模组、电源、箱体、排线电源线组成。司机称,箱体上横竖交错的细密格栅,嵌满了会发亮发光的LED灯珠,通电后广告屏即呈现出预设的广告内容。


△“大众途安”两厢出租车后窗LED广告屏体。


△“大众途安”两厢出租车后窗LED广告屏体。

一些网约车后窗同样“背”起了广告。记者连日观察发现,一些车辆后窗会连续滚动播放“支付宝”、“滴滴出行”等广告,背景颜色忽红忽蓝,随后又跳出亮灿灿的“投屏广告位招商热线”,拨打400电话联系,对方自称是上海利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有的无顶灯营运车辆后窗,会连续滚动播放“支付宝”、“滴滴出行”等字样。


△有的无顶灯营运车辆后窗还打出“投屏广告位招商热线”。


后窗广告新媒体化是大势

据业内人士介绍,穿梭于大街小巷的出租车,其24小时全天候营运,高流动、高覆盖、高接触、高强制性等特征,使其面积相对较大的后窗空间成为绝佳的广告载体。

传统出租车后窗广告为贴纸广告。这种广告不仅制作周期长达10-15天,且内容难以随时更换,广告效果也无法精确监测、追踪。另外撕旧贴新费时费力,近年来后窗贴纸市场不断萎缩。随着移动网络覆盖、智能终端、微投、投影、全透明成像等技术的日臻完善,出租车后窗玻璃正“秒变”为显示器。LED电子广告显示屏高度能做到与传统贴纸一样,让广告与后车司机乃至行人视线持平,且由于亮度更强,尤其是夜间,更刺激视觉敏感。尤其是能通过软件对广告信息随时增、删、修改,综合性价比更高。

据某出租车公司基层管理人员介绍,当下整个出租车行业盈利空间有限,将后窗承包给“文化传媒”之类广告公司,由他们安装“显示器”投放广告,对出租车公司来说,不仅能减轻自身负担,还可分享广告收益。

据了解,一些出租车公司自身也开始布局、发展后窗电子显示屏广告业务。如上海大众广告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媒体产品”一栏内的“出租车媒体”显示,其出租车后窗LED屏广告位显示设备为单透LED点阵屏幕,可投放尺寸在105.6厘米*32厘米之内的广告。此外,部分汽车租赁公司、汽车厂商也在布局车辆后窗广告业务,如前述的上海利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显示其经营范围包括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其股东中就有上海利越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出租车后窗“新媒体”广告市场。


△出租车公司自身也在布局、发展后窗“新媒体”广告市场.


8年前的规范未涉及新媒体内容

出租车后窗广告是否影响行车安全?出租车司机们称,安装广告后,后视玻璃窗清晰度虽然略受影响,但老司机们后视一般只需瞄一下两侧反光镜即可,“新司机可能会不太适应”。车主刘先生和公司同事聊起出租车后窗广告时,大家也议论纷纷:后窗广告色彩炫丽,闪烁多变,尤其是在隧道内等相对暗处,既有影响安全之虞,还涉嫌光污染。

就出租车、网约车后窗LED广告较为刺眼,记者在12345上海市民服务热线平台上看到,不少私家车主的抱怨,相关职能部门对此如何回复呢?记者看到——

市交通委表示,户外广告或车身广告不需要向交通委报备。根据《上海市流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五条,本市出租汽车广告的设置要符合技术规范,建议转市绿化市容部门。公安部门同样建议转市绿化市容管理部门。

市绿化市容管理局则重申《规定》第四条:除轨交车辆、公共汽电车、出租车和货运出租车外,禁止利用其他车辆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否则由交通部门处罚;如利用其他载体设置经营性流动户外广告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则由城管部门处罚。

记者查阅了涉及本市出租汽车户外广告的多部法规、文件等,如2009年2月《公共交通车辆、车站广告设置暂行规定》、2012年5月《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2012年11月《流动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发现本市出租车后窗如要设置户外广告,只规定“应使用粘贴单向透视材料,且广告条幅宽度不得超过15厘米”,并未涉及新媒体的相关内容。

出租车的后窗广告该如何规范?记者为此随机采访了近20名出租车司机、10多位私家车主以及行人和出租车队基层管理人员等,听听他们的建议。


△有的车辆电子广告显示屏安装部位还紧贴后排乘客的头枕。

针对安全问题,大家建议最好由交警、交通等主管部门出具权威评审结果,否则难免限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境地;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车主们建议要建立起相应的标准,更新技术规范。如车载电子广告显示屏属于车辆后续加装设备,有的三厢出租车安装部位还紧贴后排乘客的头枕,设备限制多大、怎么安装得有个说法。另外,为吸引眼球,广告商难免会追求后窗LED屏更闪、更亮、更跳的视觉效果,不同应用场景下的广告播放亮度、转换频次等也要有个限度,杜绝安全风险。市民们建议,规定出台后,还要及时有效更新,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出租车是城市形象的流动窗口,是凸显城市文化的良好载体。如何让出租车后窗广告也能成为“人民城市人民建”的展示橱窗?欢迎广大读者和网友们,在上观新闻APP“互动”板块内留言,提出您的宝贵建议和意见。

栏目主编:毛锦伟 文字编辑:毛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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